原標題:【社評】網購盛宴是對電商與監管的“大考”
儘快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監管體系,是電商監管者必須做的功課;堅持誠信為本、規範經營,是電商企業健康成長必須邁過的坎兒。
先提價後打折、價格不透明、促銷産品玩“消失”……業績一路飆升的電商狂歡節“雙十一”裏,貓膩不少——據新華社11月12日報道,今年的“雙十一”天貓全天交易額達到1207億元,京東、蘇寧易購等電商平臺也迎來營業額的猛增,但炒信等不誠信行為依舊是個硬傷,讓消費者困惑、失意,也在消解著數字經濟發展的機遇,這無疑是對網際網路電商健康生態的傷害。
8年時間,一家電商“雙十一”成交額從5000萬元跨升到1200多億元,表明新的消費理念和模式越來越融入更多消費人群中,它是我國經濟發展的真實寫照,也是洞見未來消費趨勢的一個入口。
《中國統計年鑒2016》數據顯示,2015年全國網上零售額達到3.88萬億元,佔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為12.88%;網上零售額增長率為33.3%,超過10.7%的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率。可見,電子商務已呈主流消費趨勢,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一個新增長點。
那麼,消費者讓電商的營業額很“漂亮”,電商也應該讓消費者心情很“美麗”,“投之以桃,報之以李”。網購盛典既是消費者的盛典,也是商家的“試金石”。在消費者越來越追求品質與服務、要求物價相匹配的當下,就越要求商家守住信譽底線。然而,各種炒信等行為嚴重影響了消費信心和市場健康。電商如果沒有意識到消費者及消費體驗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和潛在作用,很可能會失去與市場共同成長的機會。
“雙十一”創造全球線上交易的新紀錄,反映了網購經濟增長的貢獻率不斷上升。然而遺憾的是,當我們驚訝于“‘雙十一’的一些快遞已經快到隔日達”的同時,懲戒電商失信、炒信的手段卻沒能“隔日達”。雖然修訂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等均對電商促銷行為進行了多方面的規範、制約,有關企業自律和信用建設的倡議也正在落實,但是,“雙十一”的勢不可擋,無疑給當下與之相適應、相匹配的監管提出了嚴峻挑戰。尤其是利用網際網路技術的創新與發展,完善對電商的監督手段與模式,跟上網購迅猛發展的節奏,成為時下網購消費者頗為關注的焦點。
馬雲近日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説,“電商就是我們掌握了網際網路的技術、網際網路的思考、網際網路的運營方式,來創造出一種新的商業模式,適應未來的商業模式。”那麼,針對電商的監管,當然更需要量體裁衣、與時俱進。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儘快建立健全科學、嚴密的監管體系,是電商監管者必須做的功課;堅持誠信為本、規範經營,是電商企業健康成長必須邁過的坎兒。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