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以德立校”首先需要學校有德性
近年來,一些學校制訂和執行校規遭遇輿論質疑,問題都出在沒有弄清學校權利邊界,只是舉起“道德”大棒,要求學生必須執行校方出臺的嚴苛校規。
近日,青島海濱學院多名學生反映校規過嚴,男女生僅牽手摟抱,就會被記作違紀,受到處分。該校多名學生反映,學校不僅限制校園中男女生正常交往,還強制要求學生捐獻家鄉的縣誌。校方表示,學校不提倡也不反對男女生戀愛,捐獻縣誌屬於學生自願行為,如有學生所反映的情況存在,將嚴肅查處。(《京華時報》10月26日)
針對學校對學生實行的“嚴格管理”,該校學生工作負責人稱,這和該校作為民辦學校的價值觀定位有關,學校自1992年建校開始,就倡導以德立校,對學生進行規範化管理。“所有管理與被管的過程都是矛盾的,很多畢業的學生回來都很感激學校。”
學校倡導“以德立校”,對學生進行規範化管理沒有錯。可是,“以德立校”首先需要學校有德性,而學校的德性在於明確學校權利和學生權利的邊界,尊重學生權利,不能以“道德”之名侵犯學生正當權利。近年來,一些學校制訂和執行校規遭遇輿論質疑,問題都出在沒有弄清學校權利邊界,只是舉起“道德”大棒,要求學生必須執行校方出臺的嚴苛校規。
該校有的做法已明顯越界。比如,要求學生一律為黑色直髮,不符合的,要向班主任開一份“頭髮證明”,否則在檢查時會一律作扣分處理。學生髮型與辦學無關,這是學校超出辦學範疇的對學生的無理要求。要求學生捐獻縣誌,儘管學校説這是“自願行為”,可捐獻就加分(或抵扣分),這怎麼能説是學生自願呢?學生捐不捐、捐什麼,完全是學生的權利,更不能與考核分掛鉤。
限制男女生正常交往,經常為“道德家”樂此不疲。雖然隨著時代進步,高校已經不能再明令禁止學生談戀愛了,但還是有一些高校對男女生交往十分敏感,把牽手之類的行為也定義為“不文明”“不道德”。其實,對於男女生如何正常交往,學校應該做的是對學生進行婚戀和性教育,引導學生形成健康的戀愛觀。如果簡單粗暴地把正常戀愛、交往行為視為不文明,其實是對成年大學生最糟糕的管理。
一所倡導“以德立校”的學校,必須明白體現大學的“道德”,不是管教、説教,而是尊重每個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權利。在學校辦學、管理中,要充分聽取學生意見,把聽取學生意見納入決策過程。一所大學如果不尊重學生基本權利,濫用教育權,介入學生私權領域,是不可能辦成有“德性”的大學的,會在偏離大學精神的道路上漸行漸遠。
[責任編輯:王怡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