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6》發佈。調查顯示,參保繳費基數合規性出現大幅下滑,從2015年的38.34%降到2016年的25.11%。有74.89%的單位繳納基數未合規,反映出企業社保合規已走過“不繳社保”、“遲繳社保”階段,進入“繳但基數不足”階段,顯示出在經濟下行、成本增加的壓力下,企業社保基數合規壓力巨大。同時,還有約20%的單位未按規定及時為職工參保。
許多網友對此並沒有過多驚訝。一方面,以當地平均工資作為社保基數而不是按實際月薪作為社保基數,幾乎是整個社會的潛規則,要不社保各項費用會高到讓人驚掉下巴;另一方面,如果想拿到手的工資多一點,許多職工也並不贊同“勒緊褲腰帶繳社保”的做法。
七成企業不按規定繳納社保,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作以分析。一是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增速放緩,各企業的生存經營壓力也較大,為了降低成本,只能降低社保;二是我國社保的繳費比例也是世界上最高的幾個國家之一;三是總體來看,我國企業在繳稅方面的負擔也比較重,即便是營改增改革之後,即便是為鼓勵創新創業國家已經降低了許多稅負,但總體情況仍然較重。
社保是另一種形式的稅收。只不過,社保這門稅收更側重於專款專用、定向使用。而只要是稅收,就會存在這樣的悖論——如果稅負高,則會影響納稅主體即各企業的積極性;如果稅負較低,則社會保障的水準,也難見到提升。
筆者認為,如果有可能,仍然要降低社保繳費率。近幾個月以來,通過媒體報道我們也會發現,許多省份已經開始想辦法降低社保繳費率,比如,將生育險與醫療險合併;再比如,降低某小保險如工傷險的繳存比例……應該説,這樣的降低社保繳費的措施,也能夠有所成效,但是,大的保險如養老保險、公積金、醫療保險也應該在不降低保障水準的前提下有所降低。關於社保降費,仍然需要有更加實際、更見實效的做法。
“七成企業繳社保不合規”現象的造成,有企業方面的原因,但是,更多的原因是經濟下行的前提下,我國社保給企業造成的負擔影響越來越重造成的。因此,政府仍然要通過降低稅負、降低社保繳費比率來增加企業的積極性,為企業創造長久經營、健康發展的大環境。(濟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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