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房地産去庫存,在一些地方遭遇行政梗阻,説到底,還是樓市行政維穩的動力機制未改。
2015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房地産去庫存,並鼓勵降房價。但據報道,日前有開發商道出“開發商想降房價但自己説了不算數”的窘境——“房價能升、能穩,但不能降”,因為有時會遭到地方政府反對;四川某副市長則表示,“在縣市級的地方,房地産仍然是當之無愧的支柱産業,這就是為什麼中央進行調控,他們很難積極配合的根源所在。”
就在這兩天,國家統計局公佈了1月份70個大中城市住房價格變動情況,顯示相當一部分城市房價出現上漲勢頭。如果説,基於産業結構變遷所帶來的人口流入,一線城市房價上漲可以理解,那些三、四線城市乃至縣城裏的樓盤空置和不降價並存的景象,顯然難言正常。而今這則報道,呈現出了這詭譎景象,也讓此前某些人對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阻撓降價的判斷,得到了印證。
但要看到,中央要求“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和央行降息等去庫存的政策初衷,在很多地方沒法落到實處,除了地方政府因土地財政依賴暗中抵觸外,更為深層次的原因在於,地方政府(土地儲備中心、地方債務平臺)與商業銀行之間、開發商與商業銀行之間剪不斷理還亂的債務糾葛。
此前,基於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慣性,各級地方政府土地儲備中心和地方債務平臺旗下尚未開發的國有土地,很大一部分已抵押給了商業銀行,而若房價出現大跌並引發土地估值的跟跌,必然會引起地方財政的連鎖反應,商業銀行對此也難以承受。故而,一些地方與其承受降房價導致的債務連鎖反應,不如拖延。至於開發商與商業銀行間的債務糾葛,亦與此同理。
這無疑是種負向迴圈的反饋機制:地方政府若不順應市場規律,那去庫存就是句空談,而若房地産去庫存持續無法解決,那不僅地方難有資源和精力引導地方實體經濟轉型和升級,商業銀行的信貸資源也無法得到有效釋放。更嚴重的是,若房價降價出清庫存的動力機制被扭曲,爛尾樓和“鬼城”數年後必會大量出現,商業銀行所涉土地抵押和房地産抵押的貸款也會持續堆砌,最終不可避免地引發房價結構性崩塌和系統性金融風險。
這就是“長痛”和“短痛”的權衡。當前部分地方房地産庫存“去之不掉”、房價的“降之難降”,説到底病在地方政府、根在商業銀行。要對此已呈病態的亂象進行破解,行政層面嚴禁地方政府暗中抵觸房地産降價,建立必要的問責機制很重要。
更重要的,則在於強化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意識,對地方政府的國有土地抵押貸款和開發商房地産抵押貸款,不僅應立馬收緊,而且對既存地方債務更不能展期展期再展期,作為債權人對抵押物(土地和房産)該處置的就處置,該列入壞賬準備的就列入,不能存在“國資主導的商業銀行對國資地方債務平臺”即可寬容的心態。而要達到該目的,政策層面還需強化《新預演算法》的執行,根據地方債務狀況,嚴格限制非民生保障類財政支出。
任何行政式的房價維穩均沒有意義,對一些地方政府而言,必須看到,遵循市場規律讓房價理性回調,遠遠好過持續膠著最終導致房價的結構性崩塌。■ 社論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