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第一位“網紅”,比以往來得更早一些。一位吃貨在上海地鐵裏啃著鳳爪、飆著髒話,“輕輕鬆鬆”地一夜爆紅。
據媒體報道,這位女士在遭到指責後拒不認錯,舌戰眾乘客,還用手機與乘客對拍。經網路發酵、人肉搜索後,記者聯繫到女主角,她堅稱“沒有影響公共環境”。
又是地鐵,又是紛爭!從吃榴蓮、嗑瓜子到吐痰、丟尿不濕,地鐵已經成了“網紅”的高産地。在這一事件上,是否亂扔、是否炒作等姑且不論,至少有兩點值得我們反思。
第一,維護公共利益,是不是應該以這樣的形式呈現?
不知什麼時候起,人們好像已經習慣了這種模式:遇到不文明行為,有人挺身而出,一言不合隨即大吵大鬧,甚至大打出手,演變成激烈對抗的狗血劇;然後,視頻上網、人肉搜索、資訊披露,網民一擁而上指責謾罵;最後,熱點消退,所有人作鳥獸散。
想想地鐵裏互飆髒話、劍拔弩張的場景,想想虛擬世界裏,群起而攻之的場景——場面並不雅觀,行為不算正義,並且比“舌尖上的地鐵”更值得憂慮。
應該説,站在道德的高地,打臉、狠批、出一口惡氣,都是容易的,並且做起來很舒服。可是在這個世界上,容易走的都是下坡路。不會對話、不會講理,不會以理服人,習慣把網路示眾、人肉搜索作為屢試不爽的解決手段,滿足於用野蠻去糾正“野蠻”,並且形成路徑依賴,不僅容易誤傷他人,也無益於社會的文明進步。
第二,地鐵禁食的尷尬,到底應該怎麼破解?
“鳳爪女”風波使得地鐵禁食再次成為網路的焦點。網友群情激奮,紛紛呼籲加強立法、加大處罰力度,表現出一顆顆迫切、焦灼之心。
可是對於地鐵禁食,首先不該急於求成。從某種程度上説,地鐵啃雞爪和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高聲喧嘩、“到此一遊”等一樣,是不文明現象在不同時間、不同場合的不同表現,也是社會文明程度的一個側影。而提高公民素質、提高社會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希望“畫風突變”不切實際,也違背客觀規律。
其次,地鐵禁食不能只想著剛性約束。通過立法、重罰“嚇唬人”,給道德問題開法律藥方,不妥當,也面臨著執法難題,不可能藥到病除。
在這方面,北京地鐵禁食令經歷了“入法—刪除”的過山車,最終確定“還是交給文明本身去解決”。而《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在最終通過時也取消了禁食條款,只在《廣州地鐵乘坐守則》中明確提出,乘客不得在列車上進食。
可以確定的是,道德問題的解決不該是強迫,而是引導;不是灌輸,而是浸潤;不是改造,而是影響。在候車區和車廂增加“禁止進食”的警示,在廣播中播放相關勸導,從而人人自覺、互相影響,再加上循序漸進、集小勝而成大勝的公民教育和道德建設——這才是文明必經的過程。(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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