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7時31分,山東蓬萊潮水鎮新機場連接路上發生一起大貨車與一小型麵包車相撞事故,截至11時許,已造成12死3傷。新華社消息稱,事故中的麵包車為接送幼兒園小孩的車輛。記者致電蓬萊市殯儀館,一工作人員稱“送來12人,基本上全是幼兒園的小孩”。(11月19日《新京報》)
據媒體梳理,2010年至今近5年來,類似的事故全國至少發生43起,約八成均有致死情況,死亡人數達到153人,其中多數是幼兒。根據事後説明顯示,車輛超載成為校車事故的罪魁禍首,司機無行車資質及車輛不符合規定也是悲劇發生的主要原因。
驚人一致的校車事故現場背後,或許是安全校車建設的某種普遍困境。如調查顯示,在上述發生事故的43所學校中,過半為村鎮學校,其他也多為區縣級基層學校。從這樣的共有背景中,某種安全校車的不堪現實愈發清晰:在安全校車建設仍任重道遠的格局下,鄉村、基層的校車形勢更為嚴峻。這樣的結論並不難理解:較之於城市,校車投入在基層面臨的財政壓力更大,而辦學布點的失衡,又加劇了安全校車的缺口。
隨著校車事故的多發與安全條例的制定,全社會的校車意識已然有了從無到有的突破,然而,在財政支援與監管雙重乏力的情況下,一些幼兒園利用諸如麵包車這樣的“黑車”作為校車,幾乎就是沒有選擇的選擇,加之囿于成本考量,超載同樣是“不可為而只能為”。而對於相關責任部門而言,由於財政支援不力,默許學校方面的“自主選擇”,就成了最好的妥協。於此格局下,安全校車的初衷,或早已退化。
誠然,校車的普及或許需要過程,校車安全條例中也不乏説明:條例施行後,用於接送小學生、幼兒的專用校車不能滿足需求的,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過渡期限內可以使用取得校車標牌的其他載客汽車。但是,一輛連車身都未標明校車字樣的麵包車,顯然不能稱之為“過渡車輛”。如果説財政的供給滯後或有著其他“客觀原因”,那麼,連校車標誌都不具備的麵包車就可上路,無疑是監管責任意識的深度淪陷。
按照校車條例的要求,對於校車行駛線路、開行時間和停靠站點都需要制定合理的運作方案。此次事件中,居然是大貨車與載著十余名孩子的麵包車相撞,那些即便已有正規校車的地方,對於安全校車的管理是否延伸到了校車行駛路線的規範,也值得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