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的指導意見》,有媒體全文照登,但“標題黨”起的新聞標題叫“中辦發文:適當提高基層幹部待遇”,這與文件精神大相徑庭。
這份文件的主旨顯然是深化“四風”整治、鞏固和拓展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提出了21項要求和措施,此外絕無空話套話。比如強調“切實兌現承諾,持續深入抓好整改落實”,提出“充分發揮領導帶頭表率作用,繼續保持作風建設以上率下態勢”,都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目的是避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雨過地皮濕”告終。
文件確實提出要“適當提高基層幹部待遇”,落實下來,最終也應當會適當提高基層幹部的工資待遇。但這只是中央對黨的基層工作目標要求中提到的一條配套措施,而其保障的目標是“著力夯實基層基礎,建強聯繫群眾組織體系、服務體系、監督體系、保障體系”。
在全體黨員幹部中深入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目的是加強黨同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所謂“血肉聯繫”,最終必須體現在基層,落實到為人民服務的第一線,最終還要落實到為人民服務上。為此,文件提出“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為民服務平臺”、“健全基層民主管理機制”、“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等目標任務,也包括一系列政策措施。
群眾路線的本質是為人民服務,而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為民服務平臺,就像道路、橋梁之於交通運輸,屬於“基礎設施”和前提條件。要搞好這樣的“基礎設施建設”,一定的投入是必需的,包括人力、財力和知識等。為基層群眾服務也需要集聚人才,所以吸引人才非常重要。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提高基層幹部待遇,對貫徹群眾路線來説,具有戰略導向意義。
這些年,很多人認為“平臺很重要”,崇尚大機關,覺得基層起點太低。對此要從兩方面看:一方面是部分幹部好高騖遠,不屑于到基層去鍛鍊自己,或者不安心基層工作;另一方面是基層待遇的確較差,工作也未必得到上級重視。推動人財物向基層傾斜,有助於解決基層幹部的待遇問題。
但提高待遇也只是“適當”,走群眾路線、在基層為民服務是政治問題,不能只講收入高低。如果光講錢,給基層幹部多少收入,他們才能安心基層工作,恐怕也沒一個準兒。公務員待遇高低,關鍵是和誰比較。如果待遇確實過低,提高是應該的。但更重要的是採取政治和組織措施,對幹部要提出基層工作經驗方面的要求。對在基層工作中表現好、群眾滿意的幹部,要大膽予以重用,這也是提高基層幹部待遇的途徑。
在待遇問題上,現代國家不能一味講奉獻,但基層幹部也應當轉變觀念和作風,帶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服務在基層,讓群眾滿意在基層。提高待遇不是目的,目的在於提高為民服務的水準。為人民服務不到位,拿再少的工資也被視為白吃白喝;服務到人民滿意,待遇再提高一點,大家也會覺得物有所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