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出通知,從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在華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企業年檢取消後,將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國家工商總局同時要求,各級工商機關要加大監管力度,依法查處企業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2月20日《京華時報》)
取消企業年檢,是對國務院《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的具體落實。顯然,取消年檢絕不等於取消或者放鬆監管,而是意味著轉變政府監管方式,破除年檢制度帶來的種種弊端。具體來説,取消企業年檢是多方利好,具有多重積極意義。
取消企業年檢,能給企業減負。
一年一度的檢驗,讓眾多企業如臨大敵、疲於應付,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企業對此一直多有抱怨。而從實際過程和效果來看,企業年檢往往淪為走形式、走過場,名不副實。比如,現實中違法違規的企業有很多,但我們極少聽説工商部門通過年檢發現問題。這從一個側面表明,企業年檢並無多大實際意義,不如乾脆取消,讓企業不再為年檢所累。可以説,取消年檢,是切切實實給企業減負。
取消年檢有利於遏制吃拿卡要等腐敗行為。
企業之所以對年檢如臨大敵、疲於應付,一個重要原因是要“應付”一些工商人員的吃拿卡要,這在當下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和“潛規則”。若滿足了他們的吃拿卡要,問題企業也能輕鬆通過年檢;若不滿足他們的吃拿卡要,守法企業也會被挑出“毛病”。在當前反腐之風勁吹、轉變作風成為時代主題的背景下,這種“潛規則”必須破除,而取消企業年檢,無疑是遏制吃拿卡要的釜底抽薪之策。
同時,取消年檢可以促進簡政放權,給工商部門減負。
年檢對於企業是一種負擔,對於工商部門同樣如此。轄區內各類企業眾多,工商部門人手有限,要他們對每家企業都認真年檢,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他們同樣是疲於應付、為年檢所累。其結果是,不僅年檢徒有形式,而且該管的事情沒有精力去管,放鬆了對問題企業的查處。取消企業年檢,本質上是一種簡政放權,可以促使工商部門轉變監管方式,將更多人力、精力用於日常監管,加大對企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此外,取消年檢有利於促進企業運營“陽光化”,強化社會監督。
以往,企業年檢報告一般被鎖在工商部門的櫃子裏秘而不宣,社會公眾對企業運營狀況不甚了解,自然談不上有效監督。取消企業年檢,代之以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意味著企業的“能見度”大大增加,公眾的監督權大大增強,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可查詢企業資訊並評頭論足。
也就是説,這項改革其實是將原來政府監管企業,變為政府與社會共同監管。顯然,社會公眾的評頭論足,對企業的壓力絕不亞於年檢,違法企業可以在年檢時矇混過關,卻逃不過民眾雪亮的眼睛。企業運營“陽光化”,可以倒逼企業守法經營,促進企業健康發展,這也正是取消企業年檢、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的目的所在。(晏揚)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