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霾再次襲城。1月份以來,第四次侵擾京城的霧霾頑固“盤踞”,28日、29日北京空氣品質持續六級嚴重污染。29日,北京市政府決定立即啟動更加嚴格的大氣污染應急減排措施:暫定即日起至31日24時,公務用車停駛30%;規模較大的排污企業停産;停止各類施工工地土石方、拆遷作業和露天施工作業,停止所有渣土運輸車上路行駛;降低燃煤污染排放。
客觀層面看,治理霧霾,如與天鬥。北京所處自然地理環境,決定了一旦氣象處於大氣靜穩狀態,空氣中污染物就不易消散。而冬日供暖,又進一步加劇了空氣中污染物的積累。但在主觀層面,治理霧霾,也是與人鬥。霧霾濃重,完全是人類活動的結果。人未必勝天,但是,人定可以糾偏。減少北京總體污染物排放量,空間巨大。
北京實施更加嚴格的應急減排措施,是治理霧霾的應有之舉。所有社會活動,其目的最終都要歸於增加人的福祉。當公共健康遭遇嚴峻挑戰時,社會治理的最大價值就是激濁揚清,捍衛基本生存環境。
霧霾非一時之效即可驅除。更徹底地治理霧霾,需要長期的、戰略性投入。其中,最重要的投入是責任。無論政府、企業還是個人,都應意識到“同呼吸,共責任”的事實,人人都應勇於成為責任主體。
政府之責在統籌。優化城市佈局,科學劃分區域職能,擯棄以惡化環境的巨大代價謀取短期利益。實際上,治理霧霾,涉及到城市規劃、環境養育、工業、建設、機動車等諸多方面,這也就意味著治理霧霾需要多方面的利益調整。利益調整的平衡,空氣清潔的戰略化,不僅需要政府決心和力度,更需要強化法治。法治是最有力的利益調節者和行為糾偏者。倫敦除掉“霧都”之名,《清潔空氣法案》起了重要作用。北京作為首善之區,理當帶頭。
企業之責在履行公共義務。國産油品質如何?脫硫率如何保障?油品有沒有改善空間?戶外作業是否遵迴圈保規定?真相不能藏之櫃中,而需要公之於眾。治污減排、空氣清潔是最典型的涉及所有人的公共事務,因此,一方面需要對排污企業施以重典,另一方面需要跳出一般商業運作規範,實行政府資訊公開式的強制性資訊公開標準。只有資訊公開,才能解釋公眾之惑,企業才會更具有公共義務意識,從而成為治污的一致行動人。
個人之責在強化環保意識。我們每個人都既是環境的消費者,也是環境惡化的成本支付者。在這方面,無人可置身事外。改善空氣環境的最終出路,就在於公民治理。公民治理,既包括良好環保習慣的養成,也意味著對於環保的積極參與。個人環保意識越強,企業的外部監督就越大,政府治污能力也就越強。環境保護,離不開超出利益盤算的社會合力。
公共事,公眾做。面對霧霾的一次次侵襲,現在,已是所有人展開行動,激濁揚清之時。(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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