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金融衍生業務:管住你不容易

2009-03-26 14:33     來源:新京報     編輯:肖燕
  據《新京報》報道,國資委近日及時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金融衍生業務監管的通知》。其中,對中央企業從事金融衍生業務做出相當嚴格的規定;在必要的罰則部分,此通知與去年頒布的《中央企業資産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一脈相承,明示將對因違規造成重大損失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國資委這道令牌當然恰逢其時。不過,客觀地看,要達到各方都滿意的良好效果也並不容易。

    所謂恰逢其時,一者歷經兩年危機洗禮,國際商品市場及外匯市場近期的波幅明顯加劇,其中所蘊含的交易機會頗為誘人。從事衍生品業務可以弄“快錢”,對財雄勢大的央企而言這樣的誘惑實在不小;二者多數央企已在“體制紅利”呵護下于主業領域確立巨大優勢,但伴隨國內經濟減速,靠國內主業來維持或推升利潤增速的機會也在減少。為達到主管部門考核目標,內外部因素交織在一起,亡羊補牢,早打預防針是必要的。

    但要保證這個通知貫徹不走樣,僅靠條文規定是遠不夠的。

    首先是如何界定合理的套保和不合理的投機。先舉一例,去年東航衍生品油品業務虧損爆發,外界指摘聲一片,但東航卻僅承認判斷油價走勢失誤,堅稱該公司開展衍生品業務一沒有越權、二沒有投機。綜合當時的情況分析,東航還真不是胡攪蠻纏。眾所週知,東航等航空巨頭們受制于中航油公司壟斷燃油定價權,如果不做大套保規模,就很難對衝內外部價差成本。如果罔顧一些上游資源産業壟斷的現實,而僅僅要求下游企業放棄套期保值的風險規避手段,同時卻又要進行硬數據的業績考核,這幾個目標本身的矛盾將很難調和。

    再舉一例,航空公司多數負債率偏高、現金流緊張、虧損面較大,但僅從這幾個理由出發,難把油品類的衍生品業務取消。僅有衍生品業務相關通知,而不從破除有關企業上下游壟斷藩籬入手,恐難真正實現出資人的利益。再進一步,即使企業從審慎原則出發,遵命停辦衍生品業務,當真就是應對風險的正確態度嗎?

    筆者認為,討論規避衍生品風險秉持開放的態度是正確的,但不宜脫離企業經營情境,甚或低估涉事企業智商。學理上,風險與不確定性不同,風險其實是可以管理的。若要杜絕央企不合理的衍生品投機,莫若先理順整個産業鏈,恢復央企本身的企業身份和功能為好。

    □沈洪溥(北京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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