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9日發佈的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結果顯示,360個項目或單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57.99億元,用於歸還貸款、對外投資、徵地拆遷以及單位資金週轉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支出。
審計署這份審計結果公告指出,從審計情況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資金管理、項目建設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規範,總體情況較好,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項目和單位還存在違規或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除了上述專項資金挪用的問題外,公告指出,10.84萬戶不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實資料、相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違規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3.89萬套、領取租賃補貼1.53億元,另有1.13萬戶家庭重復享受保障性住房實物分配2975套,重復領取租賃補貼2137.55萬元。
此外,34個項目代建企業等單位違規出售保障性住房1.83萬套,另有5333套住房被有關單位、個人違規用於拆遷週轉、轉借出租等。45個項目未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手續用地1433.16畝,12個項目將建設用地601.53畝用於商業開發等其他用途。
公告指出,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地方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並督促相關單位積極整改,截至2013年6月17日,有關單位已取消不符合條件保障對象資格5.27萬戶,追回違規領取補貼4431.15萬元,收回或清理被違規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萬套,追回被挪用的資金40.63億元,已補辦19個項目1235畝用地批准等手續,完善各類管理制度和規範529個。下一步,審計署將繼續跟蹤整改情況,適時公佈整改結果。
此外,審計向相關部門移送違紀違規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26起,涉案金額2487.17萬元,涉案人員55人,相關部門正在依法查處。
審計署表示,由於涉及項目、單位和人員等具體情況較為繁雜,已將問題和整改情況編表列示,可在審計署網站查詢。(記者陳煒偉、張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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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作者:陳煒偉、張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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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