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在對5條高速公路審計中發現,共涉及問題資金90億元左右。主要集中在多計工程款、違規招投標、使用假發票等方面。
昨日,審計署發佈了包頭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壩段(安毛高速)、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廣州繞城公路南段(廣州南二環高速)、同江至三亞高速公路長春至琿春支線江密峰至琿春段(江琿高速)、重慶至長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黔彭高速)、泉州至南寧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石吉高速)等5條高速公路的財務審計結果。
審計署表示,從結果看,5條高速公路存在一些共性問題。概算執行方面,個別項目存在超概算投資的問題;工程價款結算方面,部分項目存在多結算工程價款的問題;建設資金使用方面,個別項目存在擠佔挪用建設資金,以及施工單位對票據審核不嚴、用假發票作為財務憑證入賬的問題;招投標和物資採購管理方面,個別項目存在設計、施工及部分物資採購未公開招標的問題。
未來高速公路建設如何加強監管?審計署固定資産投資審計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高速公路各級財政投入資金較大,一直是各級審計機關的審計重點之一。今後幾年,審計署和地方各級審計機關將繼續關注高速公路的建設和運營情況,加強對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政府重點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更好地發揮審計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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