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十年,吉林省通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腐敗窩案終於被揭開一角。十年的時間裏,各級審計部門多次對通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違法違規問題提出批評和懲處建議,卻一直沒有回音。該窩案的涉案總額達到11億元之巨。(6月29日《中國經營報》)
歷經十年之久,上至審計署,下至地方審計局,多次對通化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計並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但通化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腐敗不但沒有消停,反而越發變本加厲,終於成為新的“全國公積金第一案”。非常大案總有非常之處,通化公積金窩案的非常之處可謂俯拾皆是,有三點尤其令人不可思議:
第一,報道顯示,十年期間裏“在主任車世剛的‘運作’下進行著各種花樣翻新甚至明火執仗違規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徑”。鬧了半天,涉案金額高達11億元的通化公積金窩案竟然是車世剛一個人“運作”出來的?可是,如此“花樣翻新明火執仗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徑”,背後若無強大的權力支援,一個人如何能“運作”起來?報道稱,審計署和監察部曾經多次要求通化市政府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但幾經“內部運作”,車世剛不但毫發未損,而且其挪用和套取公積金的行為也變得更加肆無忌憚起來。這豈非咄咄怪事?
第二,6月初當地曾召開專門會議,會議認為:“幾年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剛剛曝出了震驚全國的“全國公積金第一案”,包括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在內的6名主要領導全部落馬,難道説這就是所謂的“取得了較大的成績”?如此急不可待和無中生有地突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成績”,其目的究竟是什麼?
第三,在車世剛被送進看守所後,與其合謀挪用、騙取住房公積金的開發商不僅沒有被抓,還有人幾萬元幾萬元地向看守所送伙食費。那麼,是誰在罩著同樣犯案的開發商?開發商所送“伙食費”的目的究竟是什麼?這莫非也是一種“運作”?
從種種跡象看,該案背後可能有著龐大而又嚴密的權力網路在籠罩著、推動著和“運作”著,究竟誰才是該案的真正“運作”者?我們期盼真相大白。 (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