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表示,在停車設施建設到位的前提下,以後買車可要求提供可以停車的證明,以緩解停車難。對此,相關官員認為這是一個發展的趨勢。(10月31日《北京日報》)
在大城市交通擁堵已成頑疾,與汽車相關的各種限制措施已讓公眾神經高度敏感的背景下,出自官方的“憑停車證明購車是一個發展趨勢”之説,成為關注的焦點。在對此事進行的是非判斷中,網上的一項調查很有代表性:在“您如何看待憑停車證購車政策”的4個選項中,持“反對,腐敗的土壤,有錢人的地盤”觀點的,竟佔了67.4%。人們為什麼覺得趨勢之説很不靠譜,我以為主要在於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與巨大的需求和目前的海量欠賬相比,目前車位的“生産力”根本無法期待,供求關係的傾斜,極易釀成新的不公,成為一塊腐敗的新土壤。每年的增長量,能有多大突破?在供求關係極難緩解的情況下,談“停車設施建設到位”,並想把“憑停車證明購車”作為趨勢來認識,恐怕有些一廂情願。此外,停車證明由誰開具?憑什麼開具?由誰來監督?如果把這些問題放在目前的法制環境、道德環境中觀照,難免不能讓人放心。
二是如果現有存量汽車遠遠沒有達到“一車一位”,亂停亂放依然沒人管,而只對未來車主要求“買車之前先有車位”,就很難讓人服氣。
我認為,有關部門當前最該做的事,是以半公益、半市場的思路,加大立體停車産業的扶持開發,先解決目前存量車的車位問題,並通過類似的規範,讓用車成本的價值規律,來決定消費者的購車、養車選擇。第二是合理分配當前的緊缺資源,在限購的大背景下體現雪中送炭,緩解公眾的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