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上,行人通行綠燈剛剛亮起,就有機動車右轉搶道,行人膽戰心驚。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應當禮讓行人。今年市人代會期間,市人大代表厲明提出書面意見,建議在市中心商業旅遊集散地設置禁止機動車右轉的紅燈。市公安局答覆顯示,截至今年10月底,本市中心城區的168個路口已有右轉控制信號燈。
行人過馬路時,如果有車輛右轉彎的話,就可能發生“衝突”。各地頻繁發生的土方車軋人事故,主要就集中在轉彎這個環節上。要杜絕這一問題,避免人車“衝突”的發生,就要汽車不管原先的速度是快是慢,不管橫道線上穿越的行人是多是少,在斑馬線前一定減速、剎車,安靜排隊等候行人通過,直至在短時間內不會有行人再穿越的時候,才可以起步前行。
但現在的情況是,要麼是無數的行人自發形成人墻阻退車輛的前行,要麼是行人看到飛轉而來的汽車退避三舍,如果有車“傻傻地”等待行人通過,還可能被後面的司機大罵一通。安裝右轉紅燈,的確能夠在技術上很好地解決混行局面。但若要右轉紅燈徹底消失了,車人也能夠和諧地在馬路上文明交會,那還得靠市民內化於心、外化于行的文明謙讓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