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不久前公佈的鐵道部2011年度預算執行情況顯示,鐵道部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製作片頭署名“張藝謀導演”的《中國鐵路》宣傳片。參與宣傳片拍攝內部人士透露,除張藝謀收取250萬元酬勞(稅後)外,該宣傳片實際製作費(含稅)也就六七百萬,剩餘700余萬元被拿了回扣。(7月30日《經濟參考報》)
製作宣傳片,無非是為了宣傳自己的“豐功偉績”,但這次鐵道部的宣傳片卻“宣傳”了諸多的“黑洞”,恐怕誰都想不到。
一部宣傳片,竟然不按規定公開招標,竟然投資1850萬元。誠然,鐵道部不在乎錢,也不該把納稅人的錢如此糟蹋掉。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回扣竟然高達700余萬元。如此高的回扣,背後又蘊藏了多少腐敗?拿回扣,似乎是現實中的潛規則。但這麼多的回扣卻是拿國家的錢。或許未按規定公開招標,就埋下了拿回扣的伏筆。可回扣一拿這麼多,顯然不是貪心不足所能夠解釋的。一方面驗證了拿回扣的膽越來越大,另一方面驗證了拿回扣的漏洞很大,否則,也不可能拿到如此多的回扣。無妨展開來聯想,一部宣傳片,可以有這麼多回扣,那鐵道部的其他方面採購呢?據知情人士透露,事發前陳宜涵因鐵道部天價宣傳片一事接受調查,調查人員在其家中查獲超過1000萬元的鉅額現金和至少九件北京市房産證;由於陳職務級別較低,不可能貪污這麼多錢,隨即調查方向轉向劉瑞揚。接著就在同一天,檢查人員在劉瑞揚辦公室發現大量存摺和購物卡。劉瑞揚因此東窗事發。“本來是想抓個小蝦米,沒想到撈到了一條大魚。”然而,又有多少“大魚”在偷樂著拿天價回扣?
一部宣傳片也讓名人輕易拿錢。張藝謀憑著自己響亮的名號,在這部宣傳片中也沒有做過多少實事,只不過是參加了幾次宣傳片創意會,提出了幾條意見和建議,署了名就輕鬆拿到250萬元酬勞。可事實上,這部宣傳片卻沒有達到宣傳效果,網友更是認為只值幾十萬。這實在有辱張藝謀的聲譽。張藝謀今天的成就也是一步一個腳印得來的,然而,在金錢面前,可能也早就丟失了該有的原則。署了名就該負責,這本是常識,可卻被金錢顛覆了。
天價宣傳片“宣傳”了啥?不言而喻,讓我們看到了諸多的醜陋,看到了監管的墮落。讓我們更悲哀的是,天價宣傳片以及存在的問題,不是“一個”。(前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