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國理政各項工作,是對各級領導幹部的一場“大考”。作為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必須大力開展對領導幹部的法治教育,使領導幹部樹立牢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強化遵紀守法、廉潔從政的意識和操守,更好地擔當起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和踐行者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2月2日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強調,各級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治國方面肩負著重要責任,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領導幹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範,帶動全黨全國一起努力,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上不斷見到新成效。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涉及思想觀念、體制機制、領導方式和作風建設等各方面。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治國理政各項工作,是對各級領導幹部的一場“大考”。作為幹部教育培訓機構,必須大力開展對領導幹部的法治教育,使領導幹部樹立牢固的法治意識和法治思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強化遵紀守法、廉潔從政的意識和操守,更好地擔當起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者、組織者和踐行者作用。
法治信仰是領導幹部“總開關”的題中應有之義
習近平總書記將共産黨人的信仰,形象地稱為“總開關”。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治信仰是領導幹部“總開關”的題中應有之義。思維是行動的指南,在依法執政的新常態下,法治思維應當成為領導幹部的新觀念和基本思維方式。領導幹部應當樹立對法治的崇尚和信仰,養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高度自覺。應當對法律深懷敬畏之心,厘清“人治”與“法治”的關係,從根本上破除“權大於法”的意識,自覺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幹部培訓機構要充分發揮理論教育、黨性教育的看家本領,大力開展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通過開設專題班次、教學模組、專題講座以及有機融入各類課程的方式,切實將四中全會精神進教材、進課堂、進學員的頭腦,引導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法治信仰,帶頭弘揚法治理念,自覺運用法治思維,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解決好領導幹部“總開關”的問題。
打造法治政府需大力提升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行其政令,行其政事。”《決定》針對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目標,提出一些重要措施,比如將“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作為行政權力運作的準則,探索制定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和市場投資“負面清單制度”;確定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完善執法程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等。
領導幹部作為黨執政治國的骨幹,應當自覺維護法律制度,帶頭執行法律制度,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行使權力,善於依靠法律來建設經濟環境,善於依靠法律來化解群眾矛盾,善於依靠法律來維護社會穩定,這就需要大力提升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幹部培訓機構要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造法治政府的高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依法行政教育,著力建設法治化幹部隊伍。要用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路線方針政策培訓幹部,分析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係,闡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內涵,理清行政權力的外延。要用依法行政的業務知識培訓幹部,以講《憲法》為根本,重點講解黨章黨規黨紀、行政法學等的基本原則與規則,幫助領導幹部熟練掌握涉及其本崗位的政策法規,著力提高領導幹部依法履行崗位職責的知識素養。要用依法行政的實踐經驗培訓幹部,綜合運用專題講座、案例教學、現場教學、研究性教學、情景模擬實驗性教學等多種培訓方式,著力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遵紀守法是防止權力尋租、腐敗滋生的基本要求
遵紀守法,不僅是從嚴管黨治黨的現實需要,更是防止權力尋租、貪污腐敗滋生的基本要求。《決定》按照權責法定清晰、決策科學民主、執行規範透明、監督廣泛有效的思路,建立起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作機制,在頂層設計上對依法反腐、制度治腐作出部署,能更加有效地確保權力在法定的範圍內和程式下運作,防止權力的越軌、濫用和異化,為實現“不能腐”的反腐目標提供了法治保障。領導幹部必須按照《決定》要求,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黨的紀律,模範執行依法行政、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不得違法使用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要清廉自守,潔身自好,做守法的模範。幹部培訓機構要大力加強對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廉潔從政意識和操守的教育,要教育幹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憲法法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教育幹部“越規者,規必懲之;逾矩者,矩必匡之”,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在各種風浪和誘惑前經得住考驗。要用共産黨人的道德觀教育幹部,用典型案例警示幹部,用創新的培訓方式,科學的教育方法來對幹部進行潛移默化的影響,使遵紀守法成為領導幹部的自覺行動。
總之,加強幹部法治教育,促進法治政府建設,是新時期幹部培訓機構的重要使命。(作者馮 俊為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常務副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