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依法辦事的社會秩序。法治只有從社會生活中“自然而然”生成,才會真正有生命力。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要求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內容。這一要求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與法治社會的具體生活方式統一了起來。建設法治中國,必須高度重視、優先推動教育法治化進程,從娃娃抓起。
目前,我國教育領域的整體法治狀況,尤其是法治教育現狀,還存在一些問題,改革任務還很重。在教育管理體制層面,教育職能部門公共權力不斷擴張,教育行政權力配置失衡,導致教育管理效能相對低下,教育生産力受到束縛。在教育立法層面,許多重大教育問題的處理缺乏法律依據,我們的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都已經實行了十數年,遲遲得不到系統修訂,許多條文明顯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任務非常繁重,沒有法治保障的改革必將困難重重,步履維艱。
就基礎教育課程體系而言,學校法治教育的內容非常單薄。在初中政治課程經濟、政治、哲學、文化的四個板塊中,唯獨丟掉了最應該強化的法治教育。而在學校教育的微觀層面,人治管理、人情社會的特徵明顯,加上部分教師師德表率的失范和不良校園文化,對青少年學生法治意識、法治思維的發育,産生很多不利影響。
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在教育,法治思維方式和法治信仰的形成關鍵在學校。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重視並優先推進教育法治化進程。首先要加快教育立法步伐,嚴格教育執法,為教育法治化進程奠定基礎。《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了“六修五立”的教育立法工作,需要按時完成。同時,要提高立法品質,加強教育執法檢查,解決教育領域有法不依、違法不究的問題。
實現教育的法治化,還要依法改革教育管理體制,建設權力邊界清晰、權責匹配、相互制約、執行有力、接受監督的國家公共教育行政權力配置機制和現代教育治理體系。遏制公共教育權力的過度擴張,對教育系統實施針對具體管理職能的確權、限權、放權和讓權等四大舉措。
教育法治化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礎,依法治國“從娃娃抓起”,就要創新學校法治教育課程設置,創新法治教育方式和模式。要從提高教師法治意識、營造學校法治文化入手,完善學校治理、優化校園生活,讓法治意識、法治思維、法治精神成為教育的重要目標,從一開始就植根于每個孩子的頭腦深處。(朱永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