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科學立法是前提、嚴格執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線,法治建設的成效如何則要看全民守法的情況如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同時強調,“必須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氛圍,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這些論述深刻闡述了守法意識、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重要性。
人類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銘刻在石柱或銅表上,但鑄鼎未必傳世,勒石未必長存,真正流傳下來的是“銘刻”在全體社會成員心中的法治精神。歷史發展表明,只有法律成為人們自覺遵守的規則,內化於心、外化于行,法的意義、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現出來,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終落地。因此,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
要達到“全民守法”的目標,必須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進法治社會的發育,以司法的嚴謹、執法的嚴格來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覺性。這就要求我們,一方面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司法公正對於社會公正的引領作用,並在此基礎上,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利益表達機制、協商溝通機制、救濟救助機制,暢通群眾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法律渠道。只有讓人民群眾在每一件具體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對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權威,他們對法律的態度才能由認識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
守法需要自覺,自覺守法要靠各行業、各領域的自我管理來培育。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同時,也要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層組織和部門、行業依法治理,支援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發揮市民公約、鄉規民約、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範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使各行業、各領域的從業者,真正在實實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點一滴培養起社會責任意識和法治精神。
推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設,離不開類型多樣的宣傳與教育。從上個世紀80年代至今,我國已經完成了以全體公民為教育對象的五個法治宣傳教育五年規劃,“六五”普法規劃正在進行中,普法內涵不斷豐富、領域不斷拓寬,已經成為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我們要在全民教育基礎上,繼續推進針對不同領域、不同群體的法治教育,不斷創新宣講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以精準滴灌和春風化雨的形式,將法治教育送入街頭巷尾、百姓人家。只有經過多管齊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識才能蔚然成風,社會主義法治文化才能在廣大人民群眾中落地生根,併為全面深化依法治國夯實堅實的社會基礎。(《光明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