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創新提升治理效能
作者:岳翔宇(上海財經大學中國經濟思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構建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數字政府體系,並在服務黨和國家重大戰略、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這為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明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向縱深演進的大背景下,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是創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適應社會數字化發展趨勢的必然要求和重要舉措,不僅對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法治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意義重大,更是引領數字生態演化、數字經濟發展、數字社會建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工程。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站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局的高度上,圍繞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大數據戰略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級政府在政務服務一體化、監管效能等提升方面取得積極進展,數字政府建設也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撐作用。
但與此同時,部分地區也暴露出政府數字化、智慧化運作工作中仍舊存在不少問題,如規劃理念不科學、創新應用能力不強,僅僅將政務業務操作原樣照搬到線上,卻缺乏流程優化的簡化設計和模式革新;數據壁壘依然存在、條塊分割嚴重,各行業各領域從本位主義和政績思維出發構建應用系統,數量眾多但整合度低、功能重復、缺乏協同聯動、無法互聯互通,使基層一線工作人員等內部用戶、企業和群眾等外部用戶疲於“填表”和“身份驗證”;各類資訊系統採用不同供應商和解決方案,但未事先建立好技術標準和數據交互預案,導致數據共用不暢、需要人工清洗和干預;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存在突出短板,計算處理能力冗余不足,系統無法應對突發事件下短時訪問量激增的高併發問題而癱瘓、崩潰;幹部隊伍數字意識和數字素養有待提升,急於解決有和沒有的問題,對如何解決好和更好的問題缺乏思考和準備,未能預留升級空間,導致優化或新增功能需要將系統推倒重來,等等。這些問題反映出當前政府治理數字化水準與國家治理現代化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根源在於頂層設計不足、體制機制不夠健全。
對此,加強數字政府建設、創新提升治理效能,首先必須將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貫穿數字政府建設各領域各環節,貫穿政府數字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全過程,確保數字治理正確方向。只有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強大動力和堅強保障,不斷運用制度手段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才能真正做到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為運用數字手段加速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創新提升治理效能夯實根基,為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其次,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數字化政府服務體系,固然要重視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5G、區塊鏈等前沿技術的支援,但不能單純追求技術的先進性,而應以用戶體驗好、自動化程度高、簡單適用為基本指向,始終把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為數字政府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業務資訊系統建設應用、數據共用和開發利用等數字政府建設工作過程中,決不能用“領導設想”代替“基層需求”,而是要聯繫群眾、深入群眾、了解群眾,對內外部用戶進行充分調研,以用戶在生活和工作中所面對的政務應用場景為中心來調度數據,只有這樣才能持續優化利企便民數字化服務、實現“讓百姓少跑腿、數據多跑路”,真正破解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辦事難、辦事慢、辦事繁問題。為此,要在數據賦能的過程中堅持整體協同、落實責任分工、創新協作方式。前期各方面各條線為減少百姓“辦事難”,已有“最多跑一次”、“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一網協同”、“接訴即辦”等創新實踐和成功探索,核心經驗是對服務流程進行整體規劃和優化,通過各部門協調合作來簡化辦事環節、節約時間成本,以滿足企業和群眾在經濟生産與社會生活的各種應用場景下的辦事需求,進而提升政府履職能力。因此,要建立健全數據治理制度和標準體系,依法依規促進數據高效共用和有序開發利用,統籌推進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提升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水準,必要時重塑政府流程以提高群眾滿意度,進而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決策科學化水準和管理服務效率,催生經濟社會發展新動能。
最後要堅持改革引領、動態迭代,不斷滿足企業和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服務需求。在初期建設取得一定成效後,仍需在使用過程中根據內外部用戶的反饋與需求的變化不斷迭代升級。評價數字治理效能的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成熟完備的數字政府體系框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應當圍繞經濟社會發展迫切需要,主動查缺陷、準確識需求、科學補短板。對此,必須正視各類政務公開平臺和大數據管理系統在工作中的貢獻與不足,著力強化改革思維,注重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有機結合、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才能系統籌劃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資訊資源、技術資源和行政資源,以數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政府治理各方面改革創新,推動政府治理法治化與數字化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