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論:銀行收費公開還可更透明

2012-04-10 13:32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根據中國銀監會的統一要求,在3月31日前,國內各銀行須按照名錄管理、統一定價、公開透明的原則,由總行統一制定服務收費價目名錄,在官網上統一公佈或印製手冊發佈。記者在採訪與瀏覽網頁時發現,銀行對服務收費價格的規範已見一定成效,但在公開資訊方面,不少銀行仍“猶抱琵琶半遮面”,顯得不夠主動,突出表現在很多銀行並未將須公示的內容在網站上進行公示。

  作為體現公開透明的服務窗口,各銀行的自辦網站卻沒能被有些銀行加以利用,銀監會“在網站上統一公佈或印製手冊發佈”中的“或”字,或許讓部分銀行有機可乘。

  已公開徵求完意見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要求,銀行應在其網點、網站等採用多種方式及時公佈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的服務項目、價格水準和適用對象,所標示的價格應相互吻合,真實一致。不過,《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尚未正式施行。

  某大型銀行人士如此解釋:“由於我國地域遼闊,各地區域經濟環境差異較大,各分行會根據當地市場及客戶需求對部分服務價格進行調整。為避免網站和網點價格不一致導致誤解,我們的《服務價目表》由各分行在營業網點公示,未在網站統一公示。”

  銀行網銀客戶則基本上可通過登錄網銀的方式查詢服務價格,如興業銀行表示其“通過網銀系統自動提示客戶收費標準,充分履行告知義務,確保客戶充分了解收費標準,自主選擇”。據查,《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使用電子銀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務的,應在收取服務費用之前,提示金融消費者相關服務價格,並保證金融消費者對相關服務的選擇權。”

  在公示方式的選擇上,農行根據客戶的金融消費行為,對於非櫃面的電子銀行服務,在網站上公佈有關價格標準;對於櫃面類服務項目,統一採取在營業網點放置紙質手冊的公示方式,並鼓勵有條件的分行通過宣傳單頁、電子滾動屏、自助終端設備顯示和提示等方式進行補充公示。

  雖然銀行在營業網點醒目位置列示的收費服務項目比較有限,但紙質手冊能確保客戶了解服務價格。不過,某些銀行並不接受客戶對收費服務項目全面列示的紙質手冊的索取,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表示:“公眾有時候對銀行過於苛責,你到其他行業消費,商家也未必給你一份商品價格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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