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溫州立人集團案件中,備受債權人廣泛質疑的部分官員借款被提前兌付的問題,日前有了定論。而今日起,溫州立人集團資産處置工作將正式啟動。
泰順縣紀委、組織部日前就被債權人廣泛爭議,並引發強烈不滿的傳言作出正式的回應。
據悉,2011年5月至10月,為立人集團集資最為狂熱的階段,此間借款利息高達4分左右,集資款項巨大。據債權人稱,這段時間鉅額融資或被用來償還部分公務員的債權。
4月6日,溫州立人集團處置辦發佈第7號公告稱:為最大限度維護廣大債權人合法權益,確保處置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泰順縣紀委、組織部于4月5日聯合印發《關於黨員幹部在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處置工作中執行若干規定的紀律要求》(泰紀〔2012〕12號)。
該文件要求,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宣佈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後,若有向立人集團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黨員幹部,必須一律自行退還。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宣佈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前,若有提前領取未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的黨員幹部,必須一律自行退還。
在2011年10月31日立人集團宣佈停止支付所有借款本金及利息之前,若有向立人集團借款且至今尚未歸還的黨員幹部,必須一律自行歸還;在10月31日之後,若有以向立人集團領取借款、暫付款等形式,變相提取借款本金、利息的黨員幹部,必須一律自行退還。
該文件強調,若有上述情況的黨員幹部,必須于2012年4月15日前,自行主動將上述款項一次性退還至指定賬戶。有上述情況的黨員幹部,若不主動按照第四條規定自行退還所得款項的,一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過歷時兩個多月的資産核查、債權登記、債權人代表推舉等程式之後,溫州立人集團資産處置工作今日起正式啟動。4月8日,處置辦發佈第9號公告稱,資産處置工作將於4月10日起啟動。
該公告稱,所處置的資産範圍包括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的所有資産,包括不動産、動産、債權以及其他財産權等;登記在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名下、雖登記在他人名下但屬於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實際出資的股權、礦産權;公安機關在刑事偵查中追贓到位的資産;其他屬於立人集團及所屬企業的資産。
2月8日,處置辦發佈的第2號公告稱,已對立人集團22個項目採取了掌控措施。3月16日,處置辦發佈的第4號公告稱,在原已公佈資産項目的基礎上,公安部門在偵查階段新發現資産9處。不過,對於這些資産目前到底市值幾何,官方並未公佈數據。
而據知情人士透露,經審計後,溫州立人集團涉及的債務為42億元。不過,官方人士亦未對記者證實此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