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海外版:金融如何扶持民企“走出去”?

2009-03-20 10:11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編輯:肖燕

    浙江省民營企業“走出去”熱潮正在興起。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分行發揮政策性貸款品種、專業技能和優惠利率等優勢,積極推動浙江民營企業“走出去”。自2006年5月成立至今,該分行已對浙江省23個“走出去”項目發放貸款15億元,其中民營企業21個項目、貸款14.2億元,佔比分別為91%、95%。

    民營企業開始“走出去”

    浙江已核準在境外投資的機構達2980家,居全國第一,其中民營企業佔比95%。但浙江省民營企業“走出去”總體實力不強,以中小項目居多,境外開發大宗資源、承攬大型承包工程項目很少。

    浙江民營企業“走出去”從數量到水準近年來快速提升。企業投資數量由少到多、規模由小到大;投資領域由點到面,從以設立貿易代表處為主,到目前開始涉及資源開發、生産加工、服務技術等領域;投資方式由單一到多元,從實物投資為主,轉變為實物投資、現匯投資、參股、並購、技術合作等多種方式並存;國別從發展中國家到發達國家。通過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民營企業“走出去”的能力增強,超億美元的大項目逐年增多。

    浙江每年都會涌現大量“走出去”新企業、新項目;商務部確定的兩批共19家境外經貿合作區中,浙江企業中標4家,還有一些境外工業園區逐步建立,境外經貿合作區、工業園區的建立,帶動成批企業“走出去”,形成産業集群、企業集聚的現象。

    浙江民營企業根植于市場、反應靈敏,由於經營自負盈虧,投資自擔風險,因此風險意識很強,對“走出去”投資損失底線掌控得很緊。大多數民企採取先周邊後遠行、先小額後追加、先試探後決策的“走出去”策略,步步為營,即便出現投資失誤,也是在企業自身可承受的損失範圍之內,一般不會影響到已有的生産經營。

    金融支援民企“出海”

    中國進出口銀行是國家支援外經貿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兩年來,浙江分行因地制宜,始終把工作著力點放在支援民營企業上。在支援民營企業“走出去”方面,該分行靈活運用各融資品種,支援民營企業開展海外並購、資源開發、設立研發中心、貿易中心、生産加工廠、境外經貿合作園,對外承包工程。

    據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分行行長陳筱敏介紹,目前,浙江民營企業“走出去”仍以中小項目為主。為此,中國進出口銀行浙江分行在抓好大項目的同時,盡最大努力支援中小項目,一方面是為企業後續“走出去”提供前期支援,另一方面為探索支援中小項目融資的新路子積累經驗。

    一是支援企業並購國際知名品牌和公司。該行貸款8400萬美元支援雅戈爾公司收購全球襯衫大鱷——美國KELLWOOD公司的男裝核心業務,包括polo等國際知名品牌加工和購銷渠道;貸款1309萬美元支援浙江三花控股公司收購英國蘭柯公司(全球500強企業英維思公司子公司);貸款4600萬元支援浙江森橋實業公司投資購買澳大利亞最大傢具零售商股權50%,借助其網點渠道和管理模式進入國際市場。

    二是支援企業開展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在商務部批准浙江省的4家境外合作區中,該分行已向華立集團發放貸款5000萬元,啟動了泰國羅勇工業區一期建設,向其他3家出具了貸款意向書;貸款2100萬美元支援寧波申洲針織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資辦廠及紡織工業園建設;貸款670萬美元支援浙江越美集團公司啟動了尼日利亞紡織工業園區建設。

    三是支援企業境外開發資源和承包工程。該分行一期貸款2000萬元支援臺州華天工業有限公司在俄羅斯開採鉛鋅礦;貸款支援寧波華豐建設公司和浙江中達建設公司在泰國承包“仁愛屋”建設工程,支援寧波建工公司在美國關島承包聯排別墅建設工程。

    四是支援企業在境外設立研發銷售中心。該分行貸款5000萬元支援浙江精工鋼結構有限公司收購美國Purple Cayman Limited公司85%股權,成為公司研發中心;分別貸款600多萬美元支援浙江阮仕珍珠公司和浙江榮盛公司在香港設立銷售中心。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陳筱敏認為,民營企業有著産權、機制等優勢,“走出去”又是市場行為,建議加大力度予以積極支援。她建議加強産業、行業規劃,以及國別指導,建立企業“走出去”資訊管理服務系統,為廣大民營企業“走出去”提供資訊;研究財政稅收、金融外管、工商海關等配套支援的政策措施,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優惠貸款項目,使民營企業享有平等的投資機會。

    陳筱敏建議取消或放寬對“走出去”的審批,建議對國家鼓勵的對外投資項目、國別,取消民營企業“走出去”審批程式,通過定期發佈指導性目錄、備案制代替,對於禁止性的對外投資,也建議合併到一個部門審批,簡化審批手續。

    她認為,政府應支援建立一批非贏利性仲介機構,為民營企業“走出去”提供人才培訓、投資資訊、評估諮詢、法律顧問、風險控制等支援。發揮行業自律組織協調及自律作用,加強“走出去”地區性、行業性的交流與引導,避免盲目投資。規範民營企業對外投資行為,協調解決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和民營企業自身利益。

    應把加大對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政策支援作為實施“走出去”戰略的一項措施。我國“走出去”規模不大,吸引外資與對外投資比例僅為1:0.09,而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分別達到1:1.1、1:0.13—0.15,因此,利用中國進出口銀行這一國際組織認可的合法手段,支援企業“走出去”。陳筱敏建議補充中國進出口銀行資本金,以增強抗風險能力;建議由國家向進出口銀行提供外匯專項資金,並用於支援“走出去”,為企業承擔投資匯率風險。(梁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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