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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勵小貸公司上市,支援設立小額再貸款公司
2014年,深圳市政府一號文提出,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通過上市規範發展,支援設立小額再貸款公司、行業互助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援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創投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産業基金等。
2.探索小額貸款資産證券化
深圳將爭取資産證券化專項試點額度,探索引入公開發行、集中交易制度,將資産證券化産品納入常規固定收益類産品管理。同時,探索公共基礎設施收益權、信託産品受益權、小額貸款資産、公益項目資産等特定種類的資産證券化。
3.擴大小貸公司融資渠道,提高外部渠道融資額度
上月底,深圳出臺《關於我市小額貸款公司開展融資創新業務試點的通知》中提到,將同意本市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前海股權交易中心、前海金融資産交易所以及其他經批准同意開展小額貸款融資創新試點的要素平臺和小額再貸款公司融入資金,通過外部合規渠道融入資金總比例(含同業拆借)不得超過公司上年度凈資産的200%;同業拆借的拆出資金比例不得超過上年度凈資産的30%。
南方日報記者 鄧翔 昌道勵
週刊統籌:劉勇 曲廣寧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