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商業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近日發佈。該辦法所指商業保理業務是指非銀行機構從事的保理業務,從事商業保理業務的企業,僅指在自貿區內設立的內外資商業保理企業和兼營與主營業務有關的商業保理業務的內外資融資租賃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從事商業保理業務按金融行業主管部門要求執行。這是去年9月上海自貿區掛牌以後自貿區管委會就具體業務公佈的第一個管理辦法。 (楊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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