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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區域規劃3.0版將落地 之前耗時十年未出臺

2014-04-14 08:50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從2005年批復浦東新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至南沙新區獲批,近年來,國家戰略性區域規劃已出臺了53個。但2004年就提上日程、三易其名的京津冀區域規劃,一直未出臺。

  今年2月26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座談會,對京津冀協調發展提出“七點要求”,明確表態要自覺打破自家“一畝三分地”的思維定式。至此,京津冀區域規劃編制駛入“快車道”。

  4月9日,國家發改委發佈消息稱: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研究編制首都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的相關規劃,規劃範圍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規劃將根據編制工作進展情況適時出臺。

  發改委上述表態,被視為京津冀區域規劃3.0版即將落地。但國家級戰略規劃如何編制?京津冀區域規劃為何耗時十年未出臺?跨區域規劃怎樣平衡相關各方的利益關係?上述問題依舊值得探討。

  編制

  部委“組團”調研跨區域規劃

  目前,已有53個國家戰略性區域規劃獲批,經歷了2009年到2011年的密集批復後,區域規劃不再扎堆鋪開。想讓區域發展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首先需要一份區域規劃,那麼,一份區域規劃是如何出爐的呢?

  國家發改委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所長肖金成、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徐逢賢等區域經濟專家表示,目前,我國只有一部城鄉規劃法,包括國家戰略性區域規劃等重要規劃在內,編製程序、編制原則等都尚無法律規定。

  通常情況下,“單地規劃”(即重要城市規劃和省內城際規劃),一般由地方先行編制草稿,經國家發改委牽頭修訂、和國家部委協調後,報國務院批復。

  比如雲南橋頭堡規劃。雲南省橋頭堡辦專職副主任李金澤表示,雲南省政府向國務院上報《規劃》建議稿後,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牽頭組織編制。省政府和省級相關部門負責人隨後進京,“拜訪”發改委等部門,“爭取含金量高的重大項目和政策能保留在規劃中,做了大量彙報、銜接工作,國家相關部委漸漸統一了意見”,李金澤説。

  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也如此,兩地都先行組建了規劃編制課題組。

  武漢城市圈課題組副組長秦尊文回憶説,他曾將一個關於武漢城市圈的報告轉交到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的丁石孫手中,之後又邀請丁石孫出席《推進武漢城市圈建設的理論研討會》,此後又經努力,武漢城市圈“躍升”到國家戰略層面。

  跨區域規劃、國家大區域規劃,以及一些涉及海洋、邊貿等的區域發展規劃,地方政府則提供基礎資料、基礎數據、出一些思路,規劃編制一般由國家發改委牽頭負責。

  發改委的規劃編制,一般分為前期研究、規劃編制兩大階段。

  前期研究階段通常會召開大型座談會,規劃編制涉及地區的黨政領導、專家學者都會參加。發改委還會帶領國家調研團隊,實地考察。規劃編制階段主要是徵集和協調地方、各國家部委的意見和建議,追求共識。

  如河北沿海地區發展規劃,2010年,國家發改委等28個部委,到唐山、滄州、秦皇島等沿海地區,做了5天調研。成渝經濟區規劃的國家調研團隊,也有27個國家部委。

  長三角規劃則“動員”到了更多力量。

  2004年11月中旬,發改委在京組織座談會,宣佈長三角規劃編制正式啟動,隨後成立了長三角規劃領導小組,發改委領導和各有關省市領導都是領導小組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專家組和地方組,動員了中科院、社科院、江浙滬的重點高校、地區規劃研究院等眾多知名研究規劃機構,多達400多人。

  京津冀規劃雖然“待字閨中”,但也經歷了上述過程。

  2004年11月中旬,發改委召開了京津冀規劃座談會,宣佈京津冀規劃編制正式啟動。

  據不完全統計,次年,發改委至少組織了三場大型座談會。2008年還組織了京津冀公路通道發展調研會議、第一次京津冀發改委區域工作聯席會。

  爭奪

  中央“協調”長三角利益之爭

  在規劃編制這條“跑道”上,各地的“速度”則不盡相同,專家認為,影響進度的原因主要是區域範圍與産業佈局和城市功能之爭。

  53個國家戰略性區域規劃,編制時間大多為2到4年。速度最快的是珠三角規劃。從2008年6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廣東調研、同意廣東制定珠三角規劃綱要的請求,到規劃正式出臺,用時20個月。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兩大跨區域規劃:長三角規劃和京津冀規劃。

  兩大規劃都被發改委列為率先啟動的區域規劃試點,最早于2004年提上日程,2006年2月就完成了前期調研,進入規劃編制階段,但就此“卡殼”,長三角規劃徵集意見徵了4年,2010年才出臺;京津冀規劃至今仍“待産”。

  對於長三角規劃和京津冀規劃的編制難度,發改委早有預期。在2004年11月中旬的長三角規劃座談會上,時任發改委副主任的劉江被媒體問到,率先啟動的區域規劃試點為何選擇京津冀和長三角,捨棄了珠三角?劉江回應説,“長三角與京津冀兩個區域,都存在比較典型的跨省市需要協調的問題。”

  在上海市一學術機構工作的王衡(化名)參與了長三角規劃工作,他對新京報記者説,“跨省市需要協調的問題,首先就是區域範圍如何界定,長三角規劃最初的範圍只有滬蘇浙16個市,後來圍繞長三角擴容,爭議一直持續”。

  據他回憶,“對於長三角擴容,有‘兩省一市’、‘16+7’兩種觀點。‘兩省一市’就是蘇浙滬;‘16+7’就是在16市的基礎上,新增安徽的蕪湖、馬鞍山、合肥、銅陵等7個城市。”

  王衡説,“雖然安徽一直很積極,但2008年9月,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長三角的範圍是蘇浙滬,長三角規劃的區域範圍之爭才告結束”。

  跟區域範圍之爭相比,與地方利益息息相關的産業佈局和城市功能之爭,更為激烈。

  王衡説,2004年最初的16市版本,産業佈局和城市功能就難以達成共識,選擇未來産業發展方向時,16市嚴重“同質化”,11個選擇了汽車零配件,8個選擇了石化,12個選擇了通信。

  王衡回憶,比如浙江嘉興,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為組長的長三角規劃研究工作組,目標明確,“爭取把我市的發展思路和重大項目融入到區域規劃當中”。

  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2006年至2007年,《規劃》草稿在各地徵集意見時,“在省級層面,有一個聲音就是呼籲上海得考慮在長三角一體化過程中出讓部分利益,不能什麼都給上海。”還有一個城市的市長反問,“為什麼近鄰城市可以發展這個産業,我們不能,我們基礎還比他們好呢”。

  王衡説,各市的利益爭奪僵持不下,2007年5月,溫家寶在上海主持召開長江三角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座談會。蘇浙滬黨政領導、各委辦負責人全部參加。

  之後,時任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帶隊,國家部委分批到長三角一些重點城市考察。王衡認為,這次考察為次年發佈的指導意見做準備,“指導意見明確了一個重要原則,地區利益將取代單個城市的利益被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整個規劃將關注單個城市不可能解決的問題。産業佈局和城市功能之爭這才逐漸平息”。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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