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記者胡笑紅與農夫山泉媒介部工作人員短信溝通截圖。
陷入“標準門”的農夫山泉現在又被告上了法庭。記者昨天獲悉,15日,廣州消費者以“農夫山泉在廣州銷售的産品不執行廣州地方標準”為由起訴農夫山泉;同一天,被農夫山泉指控“幕後黑手”的華潤怡寶也將農夫山泉告上法庭。
□事件進展
穗消費者質疑農夫山泉用浙標
據《法制日報》4月15日報道,針對近日媒體披露的廣東水源地生産的農夫山泉卻執行浙江省的地方標準、而浙江標準明顯低於廣東標準一事,廣州消費者楊先生將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和華潤萬家生活超市(廣州)有限公司起訴至廣州越秀區人民法院,以被告生産、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飲用水為由,要求退款並按食品安全法進行十倍賠償。越秀區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本報記者昨天聯繫到楊先生本人,他給記者發來了訴狀文件。訴狀中稱,他本人近日購買了12瓶農夫山泉瓶裝飲用天然水,該産品標簽寫有“産品標準號:DB33/383”。經查,該標準為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的産品標準。而衛生部2011年發佈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食品生産經營者應當依照生産企業所在地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生産經營。農夫山泉廣東萬綠湖有限公司所在地是廣東,應按照廣東省地方標準《瓶裝飲用天然凈水》(DB44/116-2000)生産。
楊先生告訴記者,他本來期待企業能給個説法,但看了農夫山泉的幾次聲明後,還是不明白為什麼在廣東生産和銷售的飲用水卻依據浙江標準,為什麼浙江標準中的5項指標比自來水標準還低卻依然能夠繼續施行,希望通過訴訟得到一個明確的解釋。
“農夫山泉説産品的品質沒有問題,但是品質只有通過檢測才能知道。作為消費者,我們不可能每次買一瓶水都要去檢測,所以生産標準很重要。根據國家的法律,企業連包裝標簽寫得不規範都要改正,標準不對為什麼反倒不改了?我希望搞清楚。”楊先生説。
華潤怡寶起訴農夫山泉
針對農夫山泉連續指責華潤怡寶是最近系列風波的“幕後推手”一事,華潤怡寶昨天下午通過官方微博發表聲明,稱已將農夫山泉告上法庭,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已于4月15日正式受理此案。
該聲明指出,“農夫山泉接連聲稱最近被媒體披露的自身産品問題的報道為華潤怡寶蓄意策劃,並稱華潤怡寶利用民眾對食品安全和環境的恐慌作為行銷手段。上述言論不僅通過社會化媒體被大量轉發,還被全國各大主流媒體及門戶網站進行了連續報道,對華潤怡寶的名譽、商業信譽和商品聲譽造成了嚴重損害。”華潤怡寶據此認為農夫山泉已侵害其名譽權,應承擔法律責任。
此前,農夫山泉曾于4月10日晚發佈聲明,稱近期出現的針對農夫山泉的一系列負面報道(包括農夫山泉産品中現黑色不明物;農夫山泉在廣東生産的産品不執行廣東標準,卻執行在有害物質限值方面比廣東標準寬鬆的浙江標準等)是“蓄意策劃的,隱藏在幕後的就是國有控股飲用水企業——華潤怡寶”。
《京華時報》採訪過程有證據
農夫山泉發聲明指責本報未採訪
農夫山泉連日來發聲明攻擊本報,昨晚,農夫山泉再發聲明。
聲明中稱,其産品有全套106項檢測指標和31項內控指標,其中31項內控指標是農夫山泉的核心技術,此次“被迫”公佈。
不過,農夫山泉的聲明仍回避其執行的標準是否低於國家標準等問題,同時指責本報“連一個電話採訪,一個普通解釋、辯白的權利都不給農夫山泉”。
恰恰相反的是,在整個報道過程中,農夫山泉一直不配合本報採訪。本報記者曾于4月9日下午聯繫到農夫山泉媒介部工作人員吳超超,並按照其要求和提供的郵箱地址(詳見上圖)發去了採訪提綱。當晚,本報記者又反覆撥打吳超超電話,欲就農夫山泉執行的標準問題進行採訪,但對方不再接聽,記者發去的採訪提綱也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4月10日,本報刊發《農夫山泉被指標準不如自來水》後,當天17時30分,農夫山泉吳超超給本報記者發來短信,稱有聲明要發給本報(詳見上圖)。4月11日,本報記者還與吳超超進行過聯繫。
本報連續與農夫山泉主動聯繫,但都未得到回應。農夫山泉不尋找自身問題,也不與本報溝通,卻將莫須有的“不採訪”罪名強加於本報,實在讓人費解。
□媒體報道摘編
新華社
企業理應執行最嚴標準
負責任的企業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相關行業的標準,甚至是最為嚴格的那個標準,同時按規定在産品包裝上標明。如果“農夫山泉”産品品質可靠,就應當在産品包裝上標注國家標準。棄國家標準不用,卻用比國家標準更為寬鬆的地方標準,難免引來公眾批評。
近年來,“農夫山泉”産品品質幾次引起消費者質疑,無不反映出企業在資訊公開方面的短板。對此,企業應當舉一反三改進工作。公眾的每一次質疑,都是對企業的一種要求。正確對待這種要求,就能為企業發展增添動力。對食品行業眾多企業而言,順應公眾關切,加大資訊透明度,為消費者監督提供更多便利,才能不斷提升産品品質和服務水準,得到消費者的信任和支援。據新華社4月16日電
《證券日報》
近九成網友稱不再喝
在農夫山泉品質門愈演愈烈之際,東方財富網4月15日就此話題展開網路調查,統計結果顯示,截止到13:20,共有8409名網友參與調查,其中69%網友相信農夫山泉標準低於自來水標準;僅8.3%網友站在農夫山泉一邊,認為農夫山泉標準不會低於自來水標準;其餘22.7%網友表示説不清。而在被問及以後會否繼續飲用農夫山泉時,有高達86.9%網友果斷表示不會再飲用;僅13.1%網友表示還會繼續飲用。
事實上,老百姓在理性消費方面變得越來越成熟,他們有自己的判斷標準,企業想通過一些技巧或者混淆視聽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已經變得不太可能,因此,作為一家大企業,應該具備老老實實做人,實實在在做産品的態度。
針對農夫山泉近日的表現,行銷專家肖竹青對記者表示,在食品安全方面犯錯誤的成本將越來越高,企業如果不好好處理,對企業帶來的傷害可能是致命的。農夫山泉在被媒體曝出問題後,公司兩次回應均沒有太大的意義,企業在轉移視線,回避問題,這不是一家大企業應該有的態度。這樣不僅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動搖消費者對其的好感,農夫山泉應該把心思放在産品方面,想辦法去挽回消費者的信心,而非回避問題。
在上述業內人士看來,一家生産水的企業所採用的標準應該是國家標準,而非企業自己定的標準或地方標準,沒有按照國家標準生産水的企業,國家相關部門應該對其進行查處。據《證券日報》4月16日報道
中國經濟網
人家説A,你去講B
15日上午,農夫山泉通過官方微博就“瓶裝水執行標準不如自來水”等問題三復媒體質疑。對此回應,多數網友質疑農夫山泉存刻意回避之嫌。
“twothree23”回復稱,“看了這個才真正感覺農夫山泉有問題了,人家説A你去講B,一定有問題。”
實名微博“邵明波”評論稱,“農夫山泉,你説清楚你執行的是什麼標準就行了。
你以為消費者都是傻子啊?”
“國産面霸霸”評論稱,“既然那五項指標的檢驗都這麼合格,幹嗎沒信心列入自己的標準?任何企業的産品都要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而不是去遷就同行業內的其他企業……由此我只能認為,如果不是京華時報的報道,可能貴公司永遠不會去檢驗那五項指標。”據中國經濟網4月16日報道(記者 胡笑紅 實習記者 平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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