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2013年春節剛過,白酒龍頭企業貴州茅臺和五糧液接到合計4.49億元的鉅額罰單,成為國內食品飲料行業企業違反《反壟斷法》而被罰的首例。2月22日,貴州茅臺和四川五糧液接到當地發改委的正式處罰通知,兩家企業當日晚間在交易所資訊發佈平臺發佈了相關處罰公告。
茅臺、五糧液被處罰的原因是,限定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臺、五糧液的最低價格。富而德律師事務所反壟斷事務律師韓亮解釋最低限價可能人為導致價格被抬高:
韓亮:企業不能固定向第三人的轉售價格或者説限定一個最低的價格,這就是我們所謂的縱向的一個壟斷,有可能造成消費者要支付的價格被人為的抬高。1%到10%的罰款是最嚴厲的一個處罰。
貴州茅臺在公告中並沒有明確表態是否”認罰”。而被處罰的另外一家白酒企業五糧液的態度卻非常好。五糧液副總經理、新聞發言人彭智輔表示:”公司接受發改委的行政處罰,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在今年1月,茅臺、五糧液被判定價格壟斷後,五糧液就曾經積極表態:
彭智輔:我們有一個通告文件,那個文件撤消了,當然是涉及到文件當中的內容也就不復存在了。同時公司也會有一些配套服務會出臺,我們希望通過這件事情表達公司的一個誠意。
彭智輔告訴記者,公司在今年1月已發佈公告,採取了撤銷違反《反壟斷法》的《五糧液行銷督查處理通報》等具體措施,並依據《反壟斷法》進行了徹底整改。作為行業龍頭企業,五糧液誠懇接受發改委的督察和處理。自從去年,以茅臺、五糧液為代表的白酒行業就風波不斷,先是捲入塑化劑風波,接著又被排除在公務接待之外,如今又受到了處罰。各地高端白酒市場陷入空前蕭條,高檔禮品類比如高檔的白酒、進口紅酒,這一類酒水類下降了18%。
對於此次處罰,有業內人士表示,這是我國《反壟斷法》頒布5年來的首次對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的重罰,《反壟斷法》逐漸在發揮其效力。不過,反對的聲音也不少。
在法律界人士看來,茅臺、五糧液的行為觸犯了我國的《反壟斷法》,受到處罰是情理之中的事。其實,對商品進行最低限價在白酒行業並不鮮見,為何茅臺、五糧液會受到處罰呢?韓亮分析説:
韓亮:因為小公司也可能會涉嫌觸犯第十四條,只要是大於這個限制規定的行為,但是可能從大的公司先去查,我覺得也可能是個示範效應。
此番4.49億的罰單是兩家酒企2012年銷售額的1%,有人認為這樣的處罰對於高端白酒巨頭而言簡直是”九牛一毛”。《反壟斷法》規定的罰款幅度是相關企業上年度銷售額的1%到10%,此次處罰太輕。另外一方面,也有觀點指出兩地發改委的處罰的理由並不充分。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發佈微博稱,拿這個開刀純屬無事生非;而中國酒類流通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劉員則表示”有些看不懂”。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對外經貿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黃勇表示,是不是壟斷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黃勇:這樣的協議,既有這種反競爭的效果,也許可能有促進競爭的效果。但是他的這種反競爭的效果一旦大於促進競爭的效果,就有可能被確定為違法。如果説這個企業是一個市場份額比較大的企業,又是一個知名的品牌,消費者的選擇性又非常小,他採取這種固定價格或者是這種轉售價格的時候,就有可能會影響到消費者這的選擇。(記者季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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