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三星N7102型號手機無法實現其廣告中所宣稱的“在世界範圍內無障礙使用”,三星(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被50余名消費者以虛假宣傳為由告上法庭。記者今天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被一審法院受理後,被告三星公司提出管轄權異議,被法院駁回後,又就管轄問題向北京市三中院提起上訴。
50余名消費者起訴稱,三星N7102型號手機的廣告材料中宣稱,這一型號手機支援雙卡雙待,並號稱在世界範圍內無障礙使用。但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這一型號手機無法實現北美、香港等地的漫遊。消費者請求法院判令三星公司退還購機款並支付1倍賠償款。
一審法院受理此案後,三星公司提出管轄異議,認為涉案手機的生産地在廣東省惠州市,請求將此案移送惠州市或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三星公司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審法院對此案有管轄權。
三星公司不服一審裁定,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理由與一審期間提出管轄權異議的理由相同。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 黃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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