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浙江消費者來説,那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紅罐子,又成了“魔罐”,爭得面紅耳赤的還是兩個老對手——加多寶與廣藥集團。顯然,兩家之間的訴訟還沒有收場的意思。
4月15日,有消息人士稱,廣藥與加多寶分別於當天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交付證據,雙方將再次圍繞“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即紅罐外包裝裝潢權)在法庭展開新一輪的唇槍舌劍。
目前這一消息已得到加多寶和廣藥兩方面的證實。廣藥發給記者的最新聲明稱,庭上廣藥方面提出訴訟請求: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生産、銷售、使用與“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的包裝裝潢;銷毀全部庫存的侵權産品以及帶有與“王老吉”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相近似包裝裝潢的空罐、空瓶;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毀所有侵權産品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
據了解,2012年加多寶紅罐涼茶的銷售額為200億元,如果換算成罐數約為70億~80億罐左右。
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向記者回應稱,早在1995年3月28日雙方簽訂第一份商標許可合同後,加多寶就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為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王老吉”涼茶包裝,還向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交了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並於1997年獲得專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這就意味著,加多寶申請的紅罐包裝專利已在2007年過期。
對此,王月貴説:“根據中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專利對應的産品已經變成知名商品,那麼就享有永久擁有專利權,自動受法律保護。”
據了解,目前雙方的辯論焦點就圍繞“知名商品”展開。
王月貴稱,廣藥在誤導大家,把品牌商標和商品混為一談。王老吉只是個品牌名,但是罐子外觀和裏面的東西構成商品,他們把商標拿走,並不影響罐子裏面的商品。
與此同時,廣州王老吉大健康産業有限公司在回應中聲明,早在1995年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明確約定授權鴻道集團生産經營紅色罐裝和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如果沒有所有權,又何來授權?紅罐及紅瓶王老吉涼茶本就是廣藥集團所擁。”
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研究中心主任徐家力教授認為,紅罐裝潢權為知名商品所特有,是與商品緊密聯繫在一起。對於廣藥而言,是把商標混為知名商品了。加多寶公司生産、經營了17年的紅罐涼茶雖改名加多寶,但由於“紅罐”是加多寶當年自己設計的,並具有維權記錄,也就是成為知名商品的裝潢,那麼不論什麼時候都應當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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