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2月9日電 題:突襲式解散企業,誰該對工人負責?——西鐵城廣州公司突然解散調查
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 陳冀 黃浩苑
日資企業西鐵城公司位於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的西鐵城精密(廣州)有限公司5日突然宣佈關閉,並通知全體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該工廠千余工人在事先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瞬間失去了工作。措手不及的工人們自發聚集在工廠門口,想要討個説法……
記者追蹤調查此事件後,不禁質疑:既然廠方可以在解散前提前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備,為何不能告知企業解散的最大利益受損者——千余名工人?面臨企業撤離解散等重重市場風險,政府職能部門應肩負起怎樣的職責?對於突襲式解散企業的做法,誰該對工人負責?
上千工人突然“被失業”
位於廣州市花都區新華街的西鐵城精密(廣州)有限公司,是西鐵城集團在中國設立的重要生産基地,于2010年註冊成立,現有員工1042人。5日下午1時許,西鐵城公司貼出公告,宣佈公司提前解散,即刻與全體員工終止勞動合同。
有工人稱,5日上午該廠員工仍在車間內正常上班,在沒有任何通告的情況下,工廠要求所有員工在下午兩點半下班離開公司。工人們對公司隱瞞企業經營狀況,實施突襲式解散,罔顧工人權益極其不滿。
一位陳姓工人告訴記者,5日上午還在車間正常上班,下午1點多便突然接到通知,工廠倒閉了。“如果廠方事先告訴我們,我們還有點心理準備,或者可以早點去找工作。工廠有很多工作了十幾年的老員工,大家對賠償問題心裏都沒底兒。”
對於突然解散工廠,廠方給出的解釋是,由於西鐵城集團日本總部“構造改革”的全球戰略收縮調整,西鐵城精密(廣州)有限公司董事會根據集團總部決定,宣佈公司提前解散。
工廠解散為何“報上不報下”?
記者了解到,在宣佈解散前,西鐵城精密(廣州)有限公司已經提前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備,企業認為,在解散清算程式做到了“依法依規”。
但是,企業這一重大變更資訊卻並未及時向工人進行披露,存在著“報上不報下”的隱瞞嫌疑。
西鐵城公司對此解釋稱,如事先通知可能會影響工人情緒,無法正常工作,所以才選擇了當天公佈。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一級合夥人孫俊傑認為,企業解散必然引起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西鐵城公司的行為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條款,即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事項須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裁員20人及以上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或全體職工。這就是説,西鐵城公司提前解散裁員僅僅向政府部門報備是不夠的,必須依法提前向工會或全體職工做出説明。
據廣州市花都區委、區政府介紹,目前勞資雙方正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區委區政府安排了人社、稅務等相關部門到廠區設點現場辦公,供員工諮詢相關政策,並提供法律援助。相關職能部門表示,按照勞動法應該給予工人的合理賠償,一定會督促工廠賠償到位。
據廠方最新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月9日12時,已有968名員工簽字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正在辦理離職手續,佔全部員工的92.9%,剩餘的74名員工還在與公司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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