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起空難賠償5億 巨虧馬航如何自救
即使改名新的班机編號,“MH17”恐怕也會成為世界航空史上最慘痛的代號之一。
昨日(7月20日),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發佈聲明説,自7月25日起,荷蘭首都阿姆斯特丹至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的任何一趟航班將不再使用MH17作為班机編號。這一班机編號將用MH19取代。
17日,從阿姆斯特丹飛往吉隆坡的馬航MH17航班疑遭導彈擊中,在烏克蘭東部墜毀,所載15名機組人員和283名乘客全部遇難。
今年3月8日,搭載239人、從吉隆坡飛往我國北京的馬航MH370航班失去聯繫,迄今下落不明。事發後,馬航取消了往返吉隆坡與北京之間MH370和MH371兩個班机編號。
4個月內、兩起嚴重客機失事,將馬航置於輿論風口浪尖,公司因此或遭受致命打擊。根據《蒙特利爾公約》計算,馬航兩次空難將支付超5億元人民幣的損害賠償,而今年一季度馬航的虧損額擴大三分之二,達到8.6億元人民幣,能否支付鉅額賠償值得關注。
一些分析師認為,如果馬來西亞政府不出手相救,馬航可能挺不過一年。即便短期內獲得資金注入、避免倒閉,如何挽回消費者、重構品牌信譽,依然是這家國有航空企業面臨的嚴峻挑戰。
遭遇“史無前例”/
2014年是全球航空業的多事之秋,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無疑是最麻煩纏身的公司,沒有之一。
航空分析師莫申·阿齊茲説,馬航遭遇的情況 “史無前例”。“完全不是它(馬航)的錯,但現在如果你問消費者是否會選擇馬航,他們會有負面情緒,寧願選擇其他航空公司。”
按照美聯社的説法,過去3年間,馬航一直處於負債狀態,一度每天虧損約160萬美元。
MH370航班失事後,馬航在中國市場遭遇重創。僅4個月過後,MH17航班298名乘客和機組人員殞命烏克蘭。阿齊茲説,遭遇如此致命打擊,馬航短期內幾乎不可能恢複元氣,有可能成為馬來西亞政府和納稅人的沉重負擔。
至於能否獲取資金支援挺過這一兩年的艱難時期,阿齊茲的預期相當悲觀:“不幸的是,答案是不能。”
MH17航班在烏克蘭墜毀後,作為受害者,馬航與前一次悲劇面臨的情況完全不同。不過,它依然需要回答公眾質疑:為何選擇飛越風險系數較高的烏克蘭空域?
危機管理諮詢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卡羅琳·薩普裏爾認為,輿論和公眾對這場悲劇最初的震驚過後,馬航的風險管理決策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嚴厲審視。
按照一名分析師的説法,從專業危機管理角度分析,馬航選擇飛越烏克蘭空域的行為簡直不可想像,“他們的品牌將受到嚴重損害,公司甚至有可能就此破産。”
急需挽回聲譽/
分析師認為,現階段,馬航要想最大限度挽回聲譽,就要採取明確而可靠的態度,不能含混其詞,同時要善於溝通,向外界傳遞對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同情與關切。
薩普裏爾説,MH17航班墜毀後,馬航反應迅速得當,立即經由多個社交網站表達對乘客的關切。這種即時回應相當重要。如果做得不夠好,就等同於自掘墳墓。
航空諮詢師羅伯特·曼分析,馬航從MH370航班失事的處置中吸取了足夠教訓,應用到了本次危機應對中。
馬航20日宣佈,24日前,消費者可以免費改簽或取消先前預定的本年度馬航機票,馬航承擔全部費用。“希望推遲或取消旅行計劃的乘客可以獲得退款,包括規定不可退款的機票。”馬航在一份聲明中説。
薩普裏爾説,短期危機公關後,為了繼續生存,馬航可能需要做出更大改變,甚至需要“洗心革面”,啟用新品牌。與其他國際航空公司一樣,馬航需要購置新型客機以提升競爭力,而這需要數目可觀的資金注入。以馬航現有財政和運營狀況,很難找到合適的融資渠道。
一些分析師建議出售馬航以獲取必需的資金、理念和技術。另一些分析師認為,應該更換馬航管理層和飛行運營主管,以重塑員工和消費者對這家航空運營商的信任。
賠償需“自證清白”
MH17航班17日在烏克蘭東部墜毀,所載298人悉數遇難。一些律師推測,283名遇難乘客的家屬中會有一些人起訴馬航,以爭取更多賠償。
路透社報道,關於索賠案件勝算有多大,律師們觀點不一。依照《蒙特利爾公約》,不論航空公司有無過錯,不管責任歸屬如何,航空公司都首先應對旅客的人身傷亡承擔一部分賠償。換句話説,即便客機因為戰爭或恐怖活動被擊落,馬航也不可能逃避賠償。
按路透社的説法,就這部分賠償,馬航將向每名死者的家屬賠償17.58萬美元。接下來進入第二階段賠償,需分析航空公司是否有過錯。換句話説,第二階段賠償需要馬航證明自身沒有玩忽職守行為。
美國德保羅大學法學院院長布魯斯·奧特利説,根據網路航班跟蹤服務機構“飛行雷達24”提供的數據,馬航客機墜毀同期,66家其他公司的數百架次航班上周也飛過相同空域,其中新加坡航空的航班飛過75次。
奧特利説:“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也飛過那裏,沒有跡象顯示民航客機會成為襲擊目標……我會利用這一點來辯證馬航沒有玩忽職守。”
曾經代表空難受害者家屬打官司的紐約律師賈斯廷·格林説,即便如此,包括澳洲航空公司在內的大批航空運營商早已選擇繞道飛行,“調查會集中在是誰擊落了客機,但也會追究馬航航班一如既往地飛過烏克蘭東部空域的做法是否得當”。
(本文綜合新華社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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