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工信部正式公佈了《行動通訊轉售業務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試點申請受理時間為發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此次試點方案的推出,被業內人士視為電信業向民營資本開放的關鍵信號,在試點方案的支援下,“虛擬運營商”這一行業將會在中國電信市場迎來春天。
轉售企業可以更低價格吸引用戶
試點方案指出,所謂“行動通訊轉售業務是指從擁有移動網路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購買行動通訊服務,重新包裝成自有品牌並銷售給最終用戶的行動通訊服務。”諮詢機構Reational AB分析師張星表示,“這其實就相當於網業分離,也就是説運營商只提供網路,轉售企業可以擁有自己的品牌和行銷平臺,和過去的SP收費模式或者現在運營商主導的網際網路增值服務平臺有著很大的不同,轉售企業將會擁有更大的自主權。”而根據工信部在試點方案中的規定,三大運營商向轉售企業提供的業務接入品質不得低於自營業務的接入品質;給予轉售企業的批發價格水準應低於其當地公眾市場上同類業務的最優惠零售價格水準;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不得與轉售企業簽訂含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這也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轉售企業將會具有市場競爭力,可以用更低的價格來吸引用戶。”張星稱,這意味著用戶電信資費將會掀起新一輪的細分化、個性化風暴,而三大運營商也將因此接受更多的挑戰。
僅限對民資開放、外資暫不放行
“整個試點是否能夠成功,關鍵還是看工信部的推進力度和落實配套是否給力,畢竟目前運營商在各類網際網路服務的‘跨界’競爭逼迫下,已經出現了增長放緩,主營業務受到衝擊等各種壓力。”深圳戰國策首席分析師楊群稱。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試點方案中也規定,申請轉售企業資格的民營公司,其民間資本佔公司資本比例不低於50%,且單一最大股東是民間資本的公司(不含外商及臺港澳商投資。境內民營企業境外上市的,其外資股權比例應低於10%且單一最大股東為中方投資者),這意味著騰訊、新浪、百度等知名網際網路企業目前尚未沒有條件參與此次“轉售試點”。
南方日報記者 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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