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郭利敲詐勒索案再審改判無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結石寶寶”的父親,此前因與奶粉企業交涉賠償問題,以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
4月7日下午,郭利接受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採訪時表示,自己是為了受害的女兒而戰,不是為錢。
▲4月7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郭利敲詐勒索再審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再審改判郭利無罪。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圖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索賠被認為敲詐勒索
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認定含三聚氰胺。據媒體報道,事件波及嬰幼兒近三十萬人。
因女兒曾食用過該品牌奶粉,郭利帶其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雙腎中央集合系統內可見數個點狀強回聲。之後,他將家中剩下和新購買的部分奶粉送檢,檢出兩個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較高。
2009年6月13日,施恩公司和郭利達成和解協議,施恩公司補償40萬元,郭利不再追訴並放棄賠償要求。
據廣東省高院官方微信,2009年6月25日,北京電視臺播出《一個男人,如何使“施恩”奶粉低頭》,內容主要是郭利反映“施恩”奶粉問題。之後,施恩及其控股股東廣東雅士利公司與郭利取得聯繫。溝通過程中,郭利要求對方再賠償300萬元。雅士利公司認為是敲詐勒索遂報案,郭利被抓獲。
2010年1月,廣東省潮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敲詐勒索罪,判處郭利有期徒刑5年。此後,潮州中院二審及再審均維持原判。郭利父母提出申訴,廣東省高院審查後按審判監督程式提審該案。
▲廣東高院判決書稱不能認定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院認定未超出民事糾紛範疇
廣東省高院再審認為,從本案發生、發展的過程看,尚不能認定郭利的行為性質超出民事糾紛的範疇。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郭利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也不足以證明郭利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
據廣東省高院官方微信,本案審判長表示,消費者可選擇通過媒體對産品品質進行輿論監督的方式維權。郭利不具備實施要挾行為的條件,不足以認定構成威脅、要挾。
4月7日,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獲得的廣東省高院判決書顯示,法院認為,原審裁判認定郭利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強行索取財物行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根據現有證據證明的事實評判,不能認定郭利構成敲詐勒索罪。
法院終審判決郭利無罪,並可依法申請國家賠償。
▲郭利在判決書上簽字。 圖片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對話
郭利:“孩子受了傷害,賠償天經地義”
4月7日下午,拿到無罪判決後,郭利沒有在廣州逗留,前往上海赴朋友之約。
在廣州火車站候車室,郭利接受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採訪時表示,自己是為了受害的女兒而戰,不是為錢。
從維權的父親,到敲詐勒索的罪犯,再到無罪的索賠者,回憶這9年,郭利説沒後悔過,“如果不去維權,可能會比現在過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
▲一個月前,郭利與母親在北京合影。 受訪者供圖
判決
9年堅持等來無罪
重案組37號:判決的那一刻,心情是怎樣的?
郭利:今天(4月7日)下午3點半,我拿到了判決書。當時沒什麼特別的心情,想著法律應該是這樣的。9年的堅持,等來了無罪的結果。
重案組37號:你對判決結果怎麼看?
郭利:孩子受了傷害,理所應當去為她做點什麼。這不光是我一個家庭、孩子的問題。但正義來得太晚。9年,很多機會都喪失了,很多機遇都沒把握住。
重案組37號:家人知道無罪判決的消息了嗎?
郭利:我一個人出庭的,父母年歲大了,身體不好,經不起打擊,沒來庭審,但都知道了這個結果。孩子還不知道我的事情,因為她太小,家人不同意告訴她。
重案組37號:這9年是怎麼度過的?
郭利:孤軍奮戰。我在監獄裏跟妻子離了婚,失去了孩子的監護權。由於各種恐懼、不安,家人都放棄了,出庭作證都回避了。原來理解我的人也不理解了,沒人認為有希望。我完全靠著思想精神堅持到宣判。
重案組37號:堅持的動力是什麼?
郭利:我相信自己是對的,必須為真理堅持下去,甚至用生命來捍衛。
事發
“為受害的女兒而戰”
重案組37號:如何發現奶粉問題?
郭利:當時孩子身體不舒服,帶她去檢查,醫生説腎裏有結石狀態。我把孩子吃的奶粉送去檢測,檢測發現有問題。然後我去找商場,商場讓我跟廠家談。後來,我就跟雅士利和施恩公司談。他們承認孩子是受害者,但只能給2000元(注:“三聚氰胺奶粉”醫療賠償額被分三檔:死亡患兒20萬,重症患者3萬,一般性治療2000元)。但我給孩子看病和檢測奶粉等已花了幾萬元。對方讓拿出證據,我就蒐集了很多證據,他們又找了我,簽了40萬元的賠償協議。
重案組37號:後來又有了300萬元協議?
郭利:之後我接受了媒體採訪。他們又給我打電話,説願意繼續談,什麼條件都可以。我就跟母親一起去談。我提出了自己的誤工費和孩子以後的保險,寫了個要求賠償的協議。這是他們讓寫的,説是要討論批准,只有看到書面內容才能撥錢。後來,他們約我到杭州拿錢,沒想到我被打入牢獄。
重案組37號:對敲詐的質疑怎麼看?
郭利:很多人都説我太貪了,過度了,但如今判決把這些説法完全否認了。我並沒有找公司要錢,是他們主動送來的,公司主動提出賠償,是天經地義的。我的孩子是受害者,我為什麼不可以接受。我為受害的女兒而戰,沒有為錢而戰。我是通過為她而戰,得到她應得的足夠她一生甚至是她下一代人的賠償,我不認為做得過分。
入獄
為清白不減一天刑期
重案組37號:2009年法院判決5年徒刑時的心情?
郭利:我是做好心理準備的,我知道在為什麼戰鬥。
重案組37號:監獄生活是怎樣的?
郭利:我坐了5年牢,沒有任何減刑。減刑的條件是認罪伏法,配合監獄管理,我不認罪,在孤獨和煎熬中,一天天度過。我的信念是,終有一天,真理再現。為了真理和清白,我寧願一天不減。我記得很清楚,(2014年)7月22日服刑結束。因為那一天,我可以用法律武器,捍衛我的尊嚴和孩子的權益,當時沒人相信我能做到,現在我做到了。
重案組37號:維權多年,有人支援你嗎?
郭利:剛開始有,但越走人越少。就像長征一樣,走到最後一回頭,人都沒有了。這幾年,我一直在給自己做辯護工作,沒有律師。我沒有退路,只有往前衝。
重案組37號:你自己有變化嗎?
郭利:5年監獄生活對我來説,是個恥辱。我現在生活艱苦,工作沒了,平時靠親朋的資助生活。
維權
不維權未必心安理得
重案組37號:女兒現在情況如何?
郭利:孩子現在跟姥姥一起生活,離婚後,我沒了監護權,一般半年才能見她一次,這次已有九個月沒見她了。她11歲了,經常生病,出現暈倒情況,很奇怪,查不出來具體病因。
重案組37號:後悔過維權行為嗎?
郭利:我今年快50歲了,最好的年華用在了監獄和出來後的這10年。如果沒有發生這件事,我可能已經是個企業家,也可能在做慈善。此前有奶粉企業招聘我,但被我拒絕了。如果我不去維權,可能會比現在過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我雖然很慘,但沒後悔過。
重案組37號:接下來有什麼打算?
郭利:接下來就按程式走,沒有具體的方案。至於國家賠償,該給的就要給我。無罪判決是第一步,我現在該邁第二步了。我想,人都要走背的,人的一生總有坎兒,我可能在50歲時提前走完了,後半生可能就像別人説的,你該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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