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20日,環保部主管的環保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向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索賠近3000萬元。
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位於德州市區南部,主要生産玻璃産品。去年10月,環保部公開點名批評過德州晶華集團,稱其一條玻璃生産線無治理設施,煙氣直排,一條生産線氮氧化物排放濃度超標。
今年年初,企業附近的居民將晶華集團投訴到中華環保聯合會。3月19日,中環聯正式向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對德州晶華集團振華有限公司污染大氣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也成為新環保法實施後第一個針對大氣污染行為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中環聯環境法律服務中心副主任兼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説:“我們到實地做了調查,發現反映的問題屬實。”
此次訴訟中,中環聯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德州晶華集團立即停止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增設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在省級及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等五項要求,同時還提出了近3000萬元的索賠要求,包括因超標排放污染物造成的損失2040萬元,以及因拒不改正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造成的損失780萬元,賠償款項將支付至地方政府財政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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