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2012年來共查1075名國企工作人員貪污賄賂 每人平均涉案180多萬元
文/廣州日報記者方晴
通訊員粵檢宣
昨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通報了過去4年廣東檢察機關查辦國有企業腐敗的情況。2012年至2015年1月,省檢察機關共查處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1075人,佔同期查辦案件總人數的13.6%。省檢察機關重點查辦了一系列重大投資決策、資金資産管理、重大工程建設、金融投資等重點領域崗位的職務犯罪大要案,總計查辦要案79人,其中廳級以上17人。
近三年查辦的案件中,2012年辦理315人,2013年辦理339人,2014年辦理353人,辦案力度逐年加大。
金額高:每人平均涉案180余萬元
2014年,共查處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貪污賄賂案件353人,有305人已偵查終結,偵查終結金額共5.56億余元。這意味著,每人平均涉案高達180多萬元。
串案多:燃氣窩串案牽出25人
2014年,廣州市檢察院查處的省國資委下屬的國有企業職務犯罪窩串案,立案17件18人,涉案金額高達2.3億余元;查處的廣州燃氣集團賄賂窩串案,立案25件25人。韶關市檢察院先後查辦了韶關市冶煉廠28人貪污賄賂窩串案和韶關鋼鐵廠20人賄賂犯罪系列案。
領導多:貪腐“領導”佔近四成
在2014年查處的貪污賄賂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中,133人擔任諸如董事長、總經理、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國企領導職務,佔查辦國企領域案件人數的37.68%。
其中,有92人是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行長等單位主要負責人。處級以上要案35人,含地廳級幹部7人佔查辦國企領域案件人數的9.92%。
腐敗方式大起底
●以他人名義成立私人公司利用國企改制轉移國有資産。
在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總經理張新華貪污、挪用公款一案中,張新華成立公私兼營並由其實際控制的廣州市廣田置業有限公司(簡稱廣田公司),通過虛設債務、低估資産、隱瞞債權等手段,將白雲公司及其下屬公司的多處國有房産、土地非法轉至廣田公司名下。
●在企業經營管理中違規操作。
廣東物資集團下屬廣東航興貿易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東在與私營企業主何某某的公司開展鋼材貿易過程中,隱瞞廣東物資集團,擅自決定開展缺乏鋼材現貨和抵押的托盤業務,虛構鋼材托盤採購合同,分6次將2.17億元國有資金挪用給何某某用於其公司經營轉貸活動。
●虛構抵押物業套取銀行貸款後私分。
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辦理的李某某、王某某私分國有資産案,廣東珠江電影製片有限公司屬下的廣東群星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領導層授意公司員工虛構資料,以購買物業的方式向銀行貸款700余萬元,套現資金用於購買群星大廈的商鋪。
●私設“小金庫”虛構名義套取資金。
廣州市番禺區檢察院查辦的20件涉國企國有資産流失案件中,有8件涉及私設“小金庫”問題,佔40%。
●成立空殼公司或用關聯公司進行虛假業務交易侵吞挪用國有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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