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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局長王軍:企業發中獎紅包需繳稅

2015-03-12 15:13 來源:法制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稅總局局長王軍表示 6年內實現稅種全部立法 手機紅包將有規範 親友之間小額紅包不收稅

   企業發中獎紅包 需繳稅

   “稅收法定”是本次兩會期間的一個“熱詞”。今天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參加人代會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於類似“手機紅包”等網際網路新生事物,國家稅務部門將依據稅法分門別類予以明確規範。企業給個人派發的有中獎性質的手機紅包應當收稅。

   此外,有獎發票可能與網際網路相結合,解決手工刮獎、兌獎要跑腿等不方便的問題。

   稅收法定 2020年前 稅種將全部立法

   今天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在參加人代會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稅收法定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加快稅收法定的進程對稅務部門和稅務人員來説就是要認真執法。

   稅務部門有80萬人的隊伍,85%以上都在執法一線,不僅要依法治稅,還要依法治隊。

   他認為,“稅收法定”時間緊、任務重,目前18個稅種只有3個有法,到2020年前,也就是要在6年內,把改革後保留的稅種全部立法,還有新的事項通過立法規範。

   同時,還要積極配合立法,在新的法律沒有通過和生效前,執行好現有的稅法和條例。

   關注紅包 企業發中獎性質紅包 需要繳稅

   王軍還表示,春節期間手機紅包爆髮式增長,他關注到了網上的議論。他贊成發紅包的前提是合法合規,不能暗度陳倉。

   同時,對企業派發給社會個人的、中獎性質的紅包應當收稅,這于法有據,並且收稅時由發紅包企業代扣代繳;親友之間娛樂性質的小額紅包不應收稅,這不與現行稅法衝突。

   王軍説,網際網路快速發展催生新事物、新業態,提出新課題,稅務部門將密切關注,依據稅法分門別類予以規範明確。

   大家支招 有獎發票 是否可網上兌獎?

   此外,王軍表示,紅包給他的思考是怎麼改進有獎發票問題。現在的手工刮獎麻煩,還要跑很遠去領獎,且不能保管,丟了、損毀都難以解決。但這些問題在網際網路狀態下,通過“網際網路+發票+有獎發票”,都可以解決。希望大家提建議。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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