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改革是這幾年兩會熱議的“老話題”。它既是國企高管心之所繫,同樣也是民企關心的事情。
不過,老話題不老。隨著理論與實踐的深入,話題內涵已發生重要變化。
來自兩會的最新消息是,醞釀中的改革頂層方案將在不久後出臺。
國企改革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確定的改革領域之一。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表態,“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分類推進改革。將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打造市場化運作平臺,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有序實施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和規範投資項目引入非國有資本參股。加快電力、油氣等體制改革。”
改革關鍵是落實,而落實的前提則是如何解讀。
比較一致的看法是,混改門檻將進一步放寬,競爭性領域社會資本參與的股權比例限制也將進一步放寬。有消息稱,有關高層已審議《關於實行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可望近期推出。另外,31個省份在召開地方兩會時都勾勒出2015年地方國資改革的藍圖,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兼併重組”、“分類改革”、“整體上市”、“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等內容。
這一切在資本市場得到迅速反應,國企改革概念股持續暴漲,似乎皆大歡喜。
單從技術層面看,這一輪國企改革速度不可謂不快:從石油係混改到六家央企試點,動作可謂不小。同時很多機構開出了多個“藥方”,比如加速證券化進程,比如加速股權轉、加速同業整合等。
加速並無不可,但方向和前提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過去30多年中,國企改革話題貫穿始終。改革有進有退,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裏,我們看到的是反覆和膠著。正如一位身居要位的親歷者所言,國企改革“在積累許多成功經驗的同時,也留下太多失敗的教訓”。
作為全民所有的財産,國資改革的失敗教訓必須汲取和總結,畢竟開弓沒有回頭箭。
改革在追求速度時不能忘記更重要的方向和基礎條件。
實際上,仍有一些認識誤區。如果帶著疑問匆忙上路,那麼技術性措施越有效,隱患可能就越大。
我們注意到,在政府工作報告中,並沒有一些人熱盼的員工持股問題,而此前媒體報道稱在兩會官方提供的國資委和發改委的文字材料裏提及要穩妥實施員工持股。
這種謹慎是有必要的,員工持股的確是激發團隊活力、與股東利益取得雙贏的重要機制,但這一機制該如何適用於國企改革?恐怕這就是“分類推進”題中應有之義。
此外,國企租金與利潤的劃分這個改革觀察者的聚焦點沒有得到明確回應。
所謂“租金”就是經營者對所經營資産的應上繳的租借費用:國家作為全民所有制企業的資産所有者,把國有企業出租給租賃者(即現有的經營管理層),是要收取一定數量的租金的。換言之,大型國企的資源是全國人民的而不是某一家公司的,因此資源租金和經營管理利潤在整個財務體系中應該分開計算。這和正常的企業應繳納稅賦是兩個概念。但是,有關租利如何分開沒有太多人去討論。
儘管2008年以後國有企業整體效益獲得大幅度提升,也上繳了鉅額企業所得稅,但很少看到有文章專門分析其間所包含的租金究竟有多少。
很多有關國企改革的文章中,對此問題要麼一筆帶過,要麼避而不談。牽扯到産權層面的重大改革時,這是一個繞不開的問題。
正視這個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恐怕是國企改革收入再分配方面的基礎和前提條件。如果這個問題沒有解決好,實行國企員工股權激勵就會建立在一個不公平的前提之下,這既不能讓國企經營者理直氣壯地獲取應得收入,也無法平息外界的質疑。
還是那句話,我們樂於看到改革的加速度,但方向和前提有時顯得更重要。期待兩會之後出臺的“頂層設計方案”能夠在更多問題上解疑釋惑,獲得普遍共識。只有調整好方向,“加速度”才會更加踏實有力。
[責任編輯: 宿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