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實現企業信用和政府性債務、政府信用的隔離,不能新增政府債務,企業應該主要依託自身信用,完善償債保障措施。
國家發改委再次發文規範企業債發行,加強政府性債務的增量管理,隔離企業信用和政府信用,未來企業發債難度或增加,品質或將提高。
據路透社報道,兩位消息人士透露,發改委近期下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規範企業債券發行工作的幾點意見》文件,規範企業債的償債保障措施,強調不能新增政府債務;企業與政府簽訂的BT(建設-移交)協議收入,以及政府指定紅線圖內土地的未來出讓收入返還,都暫不能作為償債來源,並從即日起執行。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指出,“隔離了政府的信用,以後企業債新債會更難發了,但發出來的就都是好債,反而是利好。”。
他並介紹,在國務院去年出臺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相關文件後,今年信用債市場對企業債隔離政府債務已有全面預期;因此文件出臺後,對信用債市場一級會有負面影響,二級則偏多。
發改委文件顯示,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實現企業信用和政府性債務、政府信用的隔離,不能新增政府債務,企業應該主要依託自身信用,完善償債保障措施。
文件鼓勵企業通過以自身擁有的土地抵押和第三方擔保抵押等多種形式作為增信措施,同時鼓勵各地結合公私合作和創新預算內投資方式,積極研究擴大項目收益債、可續期債券等創新品種規模。
業內專家表示,從監管層連續對企業債出臺的各項意見和措施看,企業債發行門檻的提高已成定論。從防範風險的角度來看,政府金融機構提高發債門檻,加強監督管理,對企業發債資質更加嚴格,這有利於保障債務的有效償還,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這無疑對企業債未來的發展會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
去年12月上旬,中證登發佈了《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回購風險管理相關措施的通知》,大幅收緊了企業債券質押回購融資門檻。
根據《通知》要求,在地方政府性債務甄別清理完成之前,企業債必須達到主體評級AA級以上、債項評級AAA以上才能新增入庫;待甄別結果公佈後,未納入預算範圍內的城投債如果不能滿足債項評級和主體評級的雙重要求,就不得再繼續進行質押式回購,面臨逐步被清理出質押債券庫的下場。
對此一些機構指出,由於債券違約風險加大,中證登作為質押回購的中央對手方風險偏好不斷下降。實際上,自2014年起,中證登就多次出臺了相關措施加強交易所債券的風險管理。但是僅限于發行人的信用風險。相比之下,此次政策力度更大,針對的是地方政府存量債務。(騰訊財經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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