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8日宣佈,自29日零時起下調汽油和柴油價格,每噸降低220元,相當於汽油每升降低0.16元,柴油每升降低0.19元。
根據發展改革委發佈的油價調整通知,此次成品油價格調整是綜合考慮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內成品油市場供求情況,按照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的。
通知要求,成品油生産經營企業供軍隊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家儲備用汽、柴油(標準品)供應價格每噸均降低220元,調整後的汽、柴油供應價格分別為每噸6510元和5770元。其他成品油價格相應調整。
通知指出,供鐵道等專項用戶汽、柴油最高供應價格等額降低。調整後的汽、柴油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每噸分別為6910元和6170元。非標準品最高供應價格由成品油生産經營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確定。其中,供林業、農墾用汽、柴油供應價格暫按供軍隊用油價格執行。
根據通知,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等額降低。發展改革委還公佈了調整後的各省(區、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水準。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這份通知要求,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不小于400元。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團公司要做好成品油生産和調運的銜接,確保市場供應。同時,要督促所屬企業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
[責任編輯: 邵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