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7日電 7日,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新聞發言人李樸民在解讀《關於201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時表示,把CPI漲幅控制在4%左右的調控目標,既考慮了我國穩定物價總水準的有利條件,也考慮了要素價格上漲呈長期化趨勢、成本推動價格上漲等不利因素,實現調控目標是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的。
李樸民表示,今年,還是要把保持物價總水準基本穩定作為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任務。國家在充分考慮客觀條件以及需要和可能的基礎上,提出了把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控制在4%左右的調控目標。這既考慮了我國穩定物價總水準的有利條件,主要包括:當前我國總供給和總需求基本平衡,絕大多數産品供應充足,特別是糧食生産實現“八連增”,為保持物價總水準基本穩定奠定了物質基礎。同時,引發物價過快上漲的短期因素也有所減弱,2012年的翹尾影響約為1.1個百分點,低於上年。
李樸民分析指出,制定4%左右的調控目標,也考慮了要素價格上漲呈長期化趨勢、成本推動價格上漲的壓力將持續存在、全球流動性仍比較充裕、輸入性通脹影響等不利因素,同時也為疏導價格矛盾、推進價格改革留了一定空間。綜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實現今年4%左右的調控目標是有基礎、有條件、有能力的。
“今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各項任務,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繼續圍繞保供應、暢流通、建機制、強監管,採取有力措施,努力保持價格總水準基本穩定。”李樸民説。(中新網財經頻道據網路文字直播整理)
[責任編輯: 李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