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月28日訊 記者亢舒報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近日聯合印發《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通知》提出,將簡化租房提取公積金要件,租住商品住房,只要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産的證明即可提取。
過去,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還需要出具經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和租房發票等。根據《通知》,將僅需出示無房證明。此外,《通知》還提出,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根據《通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繳存期限也進一步縮短。《通知》要求,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介紹,過去,公積金提取手續繁雜,要求職工提供經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租房發票等。同時,按照現行政策,各地對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規定過嚴,要求租金必須超過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有的高達30%。這些都導致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困難,影響了繳存職工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用。此次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將給職工提取公積金帶來很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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