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2015年的食品藥品監管佈局,日前得以明晰。
在1月5日~6日召開的全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上,國家食藥監總局表示,2015年,將實現食品藥品最嚴格監管,加快立法進程,提高立法品質,增強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採訪獲悉,地方食藥監機構的整合及改革進度,由於受多重因素影響,並未完全按照國務院當初的改革要求,全部如期組建地方食藥監整合機構。下一步,國家食藥監總局將著力打通中央和地方,形成權責統一。
將捋順央地監管權責
會議提出,要儘快完成基層體制改革,形成上下貫通、權責明確、統一完善的機構體系,使監管觸角延伸到位、把網底兜牢。將按照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新思維、新要求,打造一個以監管為重心、體現服務功能,並引入引導和社會組織功能的主業突出、互相支撐、良性互動的完整的管理體系,深化內部機制建設,向管理要效率、要能力;探索創新更豐富的服務手段,在監管中實現服務、在服務中加強監管。要完善適應新體制、有效管用、覆蓋要寬、約束要嚴的制度體系。
按照國務院職能調整和機構改革的要求,食藥監管的職能部門應該打通,結束以往“九龍治水”的局面,從行政機構的形式上來看,應該儘快組建新的地方食藥局機構,而且,市級食藥監管機構必須獨立設置。
不過,就全國層面來看,重慶、遼寧、吉林、上海、浙江及天津等省份實施的地方食藥監改革,並沒有完全遵循國務院的原有要求,而是採取了糅合工商、質監等市場監管部門合併成一個部門,借此統一市場監管。
對此,業內有觀點認為,地方改革的實踐操作,與中央思路産生了一定的背離,個別地方的改革並未做實。
針對上述問題,除了將捋順中央地方食藥監管權責利弊外,2015年,國家食藥監總局還要“把事後查處、被動救火式的監管,轉變為主動排查、預防為主的模式,繼續強化風險監測、監督抽檢等工作,健全現場檢查、問題核查以及明查暗訪等立體風險防控體系”。
立法建立最嚴格監管制度
2015年的食藥監管工作,還將重點在立法範疇著墨努力。
記者獲悉,2015年國家食藥監管的目標,是“努力實現食品藥品最嚴格監管”,將加快立法進程,提高立法品質,增強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嚴格規範執法,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積極推進執法資訊公開,規範執法具體操作流程。
在部門聯動上,將對接司法,建立健全案情會商研判、資訊交流共用、聯合執法辦案、線索移交移送、案件成果聯合發佈等機制,把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更加緊密地銜接起來,確保對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責任追究到位。
具體至風險管控上,將把問題導向貫穿于食品藥品監管的全過程和各項業務工作之中,建立健全風險評估研判、風險清單挂賬銷賬、風險分級分類等機制。
未來還將強化應急處置,抓緊提升各類風險管控水準。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應急管理合作機制,抓緊推進市、縣兩級的隊伍和裝備建設,督促指導食品藥品生産經營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做好隱患排查、事故防範、應急報告等工作。
此外,2015年還將推進國家食品藥品安全應急平臺建設,建立基層資訊直報制度,實現全天候輿情監測、全方位蒐集資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曾表示,下一步,要通過立法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
為應對近些年食品藥品案件呈現增多趨勢,以及違法犯罪手段層出不窮,犯罪鏈條隱蔽等特點,具體部門將持續推動完善食品藥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通過立法建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制度。
同時,食藥監部門將重點會同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行刑銜接機制,加強協同查處、聯合督辦等工作的有效銜接和對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充分發揮《刑法》在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中的作用,對涉刑案件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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