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2月22日新媒體專電(“中國網事”記者張周來 葉鋒 鄭鈞天)22日《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公佈,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六章三十五條,對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程式、登記資訊共用與保護等作出規定。《條例》都釋放了哪些意義和信號,又如何具體實施落地?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採訪相關專家對此進行了解讀。
“靴子落地”背後意義幾何?
關於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的討論,承載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更多期待,此次《條例》出臺究竟釋放了哪些信號?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認為,《條例》的出臺和實施有三方面重要意義:一是有利於摸清家底,它使得我們國民經濟的各項統計數據更為準確、清晰地呈現出來;二是有利於保護權益。不動産登記本身有一個確權過程,合法的不動産和不動産交易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保護;三是使決策更為科學、精準,進一步提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準。
中國房地産資訊集團研究中心副總經理林波説,全國不動産統一登記系統和管理體制建立以後,可對多個領域改革形成多方的支撐,比如有助於減少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管理、提高政府治理效率,有助於完善反腐機制、為官員財産公開創造條件,還有利於建立産權清晰、高效流轉的全國統一不動産交易市場,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條例》實施有望提高樓市調控科學性
《條例》明確,應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動産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等十大項。業內普遍預期,不動産登記條例出臺和實施,將對下一步全面開徵房地産稅打下基礎,從而促進各地住宅市場及用地供應的科學規劃,樓市調控更能有的放矢。
中國房地産協會名譽副會長朱中一認為,不動産登記和個人住房資訊聯網是房地産長效調控機制最基礎的內容,但房價主要還是由供求、預期等因素決定,不動産登記制度本身不會對房價産生太大影響。
中國房地産資訊集團研究中心分析師楊晨青認為,無論是住房資訊聯網還是房産稅政策,都需要以不動産統一登記為基礎。如果不動産登記系統得到完善,房産稅全面落地也會明顯加速。因此《條例》的實施必將大大提高樓市調控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
讓“房爺”“房嬸”無所遁形
《條例》另一個關注的焦點就是建立統一的資訊管理平臺,其中規定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資訊要納入統一的不動産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實時共用。同時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産登記有關資訊互通共用。
任興洲認為,最近這幾年各地挖出了一批“房爺”“房叔”“房嬸”,雖然《條例》的出臺主要目的不在於反腐,但客觀上也會帶來實際反腐的效果。“建立統一資訊平臺後,在法律規範允許的範圍內公開資訊,會讓房地産等不動産領域的一些貪腐行為得以現形,並對其他官員形成壓力、讓他們想貪而不敢貪。”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教授韓長印表示,不動産基礎數據的不健全使房地産成為腐敗官員洗錢和安置不法財産的重要渠道和保值形式。統一併完善不動産登記制度,能夠幫助紀檢機關明確清晰地查處將貪腐資産集中在房地産等不動産上的腐敗官員,使集中在房地産市場的貪腐資産無所遁形。如果房地産乃至不動産實現全國統一的登記和資訊互聯,對貪腐官員會有很大的震懾作用。
呼喚細則避免政策落地難
不動産概念寬泛,涉及國土、林業、農業、海洋等多個不同部門,多地均在積極推進試點。新出臺的《條例》明確規定,國務院明確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産登記工作,但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究竟由哪個部門負責不動産登記工作並未作出明確規定,而將確定權交給了地方,體現了一定的靈活性。
有專家指出,當前各地跨部門領域的不動産登記面臨一些技術和利益問題,比如農業、海洋、林業等領域的不動産登記涉及到各自的特殊性和部門利益,如果由國土部門來統一登記,專業性方面會有所欠缺,其他部門協調起來也比較難。
如何能把《條例》在地方的實施更為順暢,避免出現政策落地難的問題?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産研究所教授陳傑分析認為:“有必要出臺細則,增加執行條例的剛性,除了提要求更要有強制,尤其是要制定相應的時間表,形成足夠的倒逼機制,更好地贏得輿論對這項工作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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