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0日電 今日,國家發改委發佈有關負責人就《“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答記者問,該負責人表示,從創新基礎條件建設、重點領域創新能力、創新主體實力、區域創新能力佈局、創新環境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達到的具體目標。要求農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能源和綜合交通運輸等産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
根據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牽頭,會同教育部、工業和資訊化部、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農業部、鐵道部、水利部、質檢總局、智慧財産權局、中科院和工程院等單位,研究編制了《“十二五”國家自主創新能力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基於上述總體定位,在指導思想、總體部署、建設目標、重點任務和重要舉措等方面,注重把握“四個結合”的原則。一是“遠近結合”,要求著眼長遠需求,把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作為發展科學技術的戰略基點和調整産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中心環節,對“十二五”期間支撐和服務科技經濟社會發展的創新能力建設重點任務做出了部署,使創新能力建設與科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機統一。二是“軟硬結合”,既強調創新基礎設施的建設和佈局,也要求通過完善體制機制、加強制度文化環境建設,推進創新資源整合共用和全社會協同創新,加強基礎設施建設與環境建設的有機銜接。三是“兩手結合”,從推進創新能力建設的不同層面,要求體現“有形手”和“無形手”的特點,明確政府和市場作用的政策導向。重大科技設施建設、基礎研究、創新環境建設等方面注重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重點産業創新能力培育、社會領域創新等方面注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四是“內外結合”,在推進創新能力的建設佈局、形成和提升方面,強調要利用國際國內的現有條件,加強創新資源的整合共用,提高開放創新的合作水準。
《規劃》共分十個部分,主要包括建設基礎與面臨形勢,指導思想、建設目標和總體部署,七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及規劃實施等。重點任務主要針對“十二五”科技創新、産業發展、社會服務和區域發展的重大需求,從創新基礎設施、創新主體、創新人才隊伍和制度文化環境等不同層面,以獨立章節形式對創新能力建設進行系統佈局,並通過總體部署把指導思想和各章節有機銜接起來。同時,兼顧創新能力建設不同重點領域的差異,通過設置建設重點專欄,進一步細化規劃重點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以增強規劃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公告指出,規劃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兼顧預期性和可考核性,分別從創新基礎條件建設、重點領域創新能力、創新主體實力、區域創新能力佈局、創新環境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一是創新基礎條件建設佈局更加合理。投入運作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總量接近50個,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學中心。重點建設和完善100家國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國家工程(重點)實驗室,認定一批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産業技術創新、重大技術裝備研製和重點工程設計的支撐條件更加完善。
二是重點領域創新能力明顯提升。農業、製造業、戰略性新興産業、能源和綜合交通運輸等産業創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醫療衛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會領域創新能力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三是創新主體實力明顯增強。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強化,大中型工業企業研發投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例達到1.5%,一批創新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機構,創新能力和研究成果進入世界同類科研機構前列;建設一批高水準研究型大學,一批優勢學科達到世界一流水準,關鍵核心技術的有效供給能力明顯提升。
四是區域創新能力佈局不斷優化。初步形成東中西部分工協作、功能互補、多層次合作的區域創新體系。區域性創新服務平臺建設得到加強。
五是創新環境更加完善。創新人才隊伍結構更加合理,涌現一批高端創新人才、工程技術人才和創新服務人才,每萬名就業人員的研發人力投入達到43人年。智慧財産權保護得到切實加強。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提高到3.3件,專利品質和專利技術實施率明顯提高。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