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流通領域的問題是集中度已經很高,但卻沒有企業退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監管司司長李國慶今天在新聞發佈會上説。
據李國慶介紹,我國目前藥品批發企業共有1.3萬家,零售企業有42萬家。藥品批發企業數量太多,規模偏小。藥品流通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亂象都跟過多的批發企業有著直接關係。
就在當天,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新修訂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這個規範將於今年6月1起正式實施。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的藥品市場規模有七八千億元,而目前最大的藥品批發企業的年銷售額有1300多億元,大量的藥品批發企業基本沒有市場份額。
李國慶曾對這一現象進行調研,他發現,在某省,有三四百家藥品批發企業,排名前十的企業的年銷售額就已經超過當地市場容量,剩下的數百家企業都不知道在幹什麼。
“我們估算,全國能有3000家藥品批發企業就足夠了,即使只有1000家都不會影響市場供應。”李國慶説,如果1.3萬家藥品批發企業都按照新修訂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進行改造,共需要70億元,雖然國家藥監局並不強制企業退出這個行業,但鼓勵大批企業放棄改造,退出市場。
據介紹,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新修訂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的實施設置了3年過渡期,到2016年規定期限後,仍不能達到要求的企業須停止藥品經營活動。 (記者 李松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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