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首日,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就其中一些熱點問題作出解釋。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圍繞實現機構、簿冊、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進展順利,主要表現是: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取得重大進展,國家層面機構和職責整合全面完成,26個省份完成省級職責和機構整合,市、縣級職責和機構整合全面鋪開;條例已經實施;統一的簿證已經啟用。
這位負責人說,今年,將繼續加強對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的監督指導;將出臺《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章依據;加強對地方使用統一簿冊證的監督指導;加快信息平臺建設,盡快實現互聯共享。
就如何看待不動產統一登記對反腐、房地產市場的影響?這位負責人說,目前,有些媒體或網上解讀,認為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于防止腐敗,有利于降低房價等,但這都不符合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根本目的和主要功能。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價值在于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不是為了降房價和反腐敗,與降房價沒有直接關係,與反腐並沒有直接關聯。
對于如何處理不動產登記信息依法查詢與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關係?這位負責人表示,條例對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公開、查詢設置了嚴密的規則。只有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才能夠查詢信息,也就是只能因為正當、合法的目的才能進行查詢;相關部門如司法部門、司法機關需要查詢權利人的財產時是可以查詢的,但必須提供查詢目的和查詢證件。登記機關工作人員泄露登記資料,查詢的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泄露查詢的資料,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已全面徵求了國務院36個部門和全國31個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意見,啟動了立法程序,正在按程序加快推進,爭取盡快出臺。
[責任編輯: 馬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