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婦之夫的剛子(化名)假借談愛之名,取得滕州姑娘虹虹(化名)的信任後,又以假的購房合同騙取她12萬元現金。經過多方查證,剛子于近日被滕州公安機關抓獲。
現年27歲的虹虹在2012年7月份通過朋友認識了剛子。剛子自稱給滕州市區某工地送建築材料,並不斷討好虹虹,一來二往便確立了戀愛關係。2012年11月17日,剛子給虹虹説自己在滕州市區某小區購買了一套婚房,先後向虹虹暫借裝修錢18萬元,並將一份簽有剛子名字的購房合同和購房收據交給虹虹保管。並且還帶著虹虹去看了一處正在建設中的房子,表示這就是購買的婚房。
虹虹介紹,剛子剛開始以裝修房子為由,要借20萬元,並且打算裝修完房子就和她結婚。“他怕我不信,還把購房合同和購房收據都給我了。”虹虹説。2012年11月份,虹虹將6萬元現金交給剛子,12月上旬剛子以裝修錢不夠再次向虹虹借款3萬元,虹虹通過自動取款機將3萬元轉入剛子的賬戶。12月下旬剛子向虹虹表示自己的錢都壓在工程款上,再次借款10萬元,虹虹將一張存有9萬5千元錢的銀行卡交給剛子,剛子從卡中取走9萬元。
虹虹先後分三次借給剛子18萬元後,剛子便與虹虹不再見面,電話也失去聯繫。通過多方打聽,虹虹才得知剛子與她認識前就已經結婚。2013年9月3日,虹虹通過朋友找到剛子,並讓他當場寫下借款18萬元的借條,剛子答應從2013年9月以後每月償還2萬元。連續償還6萬元後,剛子再次更換了手機號碼,消失不見。
一直到2014年8月,虹虹在售樓處查證時,發現剛子交給她的購房合同和購房收據全是假的,於是虹虹便到滕州市公安局龍泉派出所報案。接到報案後,龍泉派出所會同刑警一中隊展開查證工作,經多方查證,掌握了剛子詐騙的犯罪事實,並於近日將剛子抓獲。目前,剛子已被刑事拘留。
(記者 甘倩茹 通訊員 劉陽河 丁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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