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市民楊女士,在一個開發商電話邀請參加的現場活動中,幸運地抽到了一等獎。但因為她沒有在該樓盤買房,這個大獎最終成了一張“空頭支票”。
【市民投訴】抽中的大獎成了空頭支票
12月3日,楊女士一臉疲憊地向記者訴苦:前一段時間,她曾到當地一處名為棕櫚泉小區的售樓部看過房,當時有一個活動,説是0元入會員,她就登記了自己的聯繫方式。
11月14日,她接到了該售樓部的電話,請她參加11月15日舉行的一個新聞發佈會。活動現場有一個抽獎環節,幸運的楊女士中了一等獎——一部蘋果6手機。
楊女士説,活動結束後她問到哪兒領獎,對方説等電話通知,但這一等就沒了音信。
11月21日,楊女士來到售樓部詢問情況,工作人員告訴楊女士,她沒有訂房,獎兌不了。
當天中獎的,還有一位姓李的先生。他中的是一台46英寸三星電視機。據李先生介紹,活動的第二天,他去看房了,並且交了1萬元訂金,獎品也就領走了。11月底,由於手頭緊張,李先生申請退款,於是售樓部告知李先生,那臺電視機不再是獎品,他必須出錢。
【記者調查】活動方稱,訂房才能領獎
記者隨楊女士到棕櫚泉售樓部詢問情況時。一名姓崔的工作人員解釋説:“當時本來規定的是交1萬抵3萬,是一個優惠活動,只要交錢的客戶裏有中獎的,這個獎品我們都兌現了。而像楊女士這種情況,開發商的領導説我們當時違規操作,發錯了入場券,所以只能説抱歉。”
對此,李先生表示,開發商這樣的做法就是為了拉人氣設的局——明明事先沒有各種規定的促銷抽獎活動,事後卻不給兌現,實在無法接受。
楊女士説,親戚朋友都知道自己中獎了,還在一直問自己手機如何,她都不知道該如何給朋友們説。
官方説法
掌握證據後可向工商投訴
對於此事,記者採訪了濮陽市工商局消費者保護科的胡科長。他認為,處理這樣的事情,關鍵是掌握證據。一定要弄明白開發商在活動前的承諾,如果確實沒有明文規定必須買房者才有資格參加,就可以向12315進行投訴。而工商局受理之後出面調解,調解不成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式。
濮陽市的資深律師潘律師告訴記者,有的商家為了吸引顧客,先搞出種種吸引人的噱頭,最後又“玩變臉”的行為已屢見不鮮。消費者在遇到這樣的活動時,一定要事先弄清楚,以免空歡喜一場,原本的一樁好事兒淪為窩心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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