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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購房三年後要補房款 開發商稱新規致面積增加

2014-08-12 10:12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全款購房三年後要補房款 開發商稱新規致面積增加

  昨日,21世紀大廈,“幸福家園”業主坐在樓盤的沙盤邊閉目養神,等著與銷售商交涉。新京報記者 王嘉寧 攝

  在全款購買了河北省永清縣“幸福家園”項目複式房三年後,業主王先生近日收到通知,稱房屋測繪面積增加要補交部分房款,王先生及該樓盤上百位業主對此表示不滿。

  該樓盤開發商負責人昨日表示,根據住建部新出臺《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房管部門對房屋面積重新測算,此前對業主承諾的贈送露臺、過道等優惠不能兌現,補款係“不可抗力”造成。

  補款起爭議 賣房要“攀親”

  昨日中午,在朝陽區21世紀大廈4層,“幸福家園”項目的上百業主,就被要求補房款一事,與該樓盤銷售商北京榮業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簡稱榮業公司)交涉。

  “當時價格不高,位置也不錯,就出手了。”2011年購有兩套房的王先生稱,他一次將全款付清,就等著拿鑰匙。

  今年年初,王先生被告知因房屋面積增加需要補交房款,每套房包括原先承諾贈送6.4㎡的過道在內,測繪面積增加了12.2㎡,他要為此再支付9萬餘元的房款。

  與王先生一樣,“幸福家園”多位業主表示,他們也被要求補齊原來贈送的過道或者露臺的房款,房屋面積比原來增加的部分,也需補款。

  開發商稱新規致面積增加

  榮業公司法人韓女士昨日表示,與業主簽訂的《房屋內部認購協議書》中,並未明確為業主預留的房屋的面積。記者看到,協議書中相關表述為“上述面積為暫定面積,具體面積以發證機關測繪面積為準”。

  “業主需要補交新增面積房款,是不可抗力造成”,“幸福家園”開發商永清熙晨地産負責人王先生稱,由於房管部門根據住建部新出臺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根據該規定此前向業主承諾贈送的過道、露臺等不能兌現。

  負責人王先生稱,由於房屋測繪確權後涉及稅務,開發商不可能代業主承擔這筆費用,否則涉嫌犯法。“我們承認,補款給業主造成了很大的心理落差,希望能夠理解。”

  “購房時業務員還説員工家屬可以優惠。”多位業主還稱,在該樓盤開盤前,就以銷售商業務員親屬的名義“內部認購”該房産,對此王先生並未否認。

  “我們只是在開盤前向我們及銷售商員工的親屬預售一些”。他表示,如果有業主冒充員工親屬購房,一旦查實將會追究責任。

  ■ 律師説法

  業主可申請合理補償

  對於開發商及銷售商稱造成業主補房款主要原因是政府新規,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志偉表示,若開發商能從新政策的實施中獲利,業主的利益相對受損,業主可向開發商申請合理補償。

  ■ 連結

  “新規”實施 露臺不再贈送

  今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批准發佈的新《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實施。該《規範》明確,飄窗、雙層挑高露臺、地下室都要算面積,不再以全贈送的形式出現,而要由購房者購買。(記者何光 見習記者侯潤芳)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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